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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劳动厅关于高级专家获得有关称号可否提高养老金问题的批复

四川省劳动厅关于高级专家获得有关称号可否提高养老金问题的批复
川劳险〔1998〕45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53号规定,继续有效
成都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获得“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否提高养老待遇的请示》(成劳发〔1998〕115号)收悉。经与省人事厅联系,他们曾就此请示过人事部,其意见是:目前国家已逐渐淡化有关提高退休待遇的做法,这方面一般不再扩大范围。因此,我们意见:为统一政策,对于获得“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不比照或等同于全国、省劳动模范增发养老金。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https://rst.sc.gov.cn//rst/zcfgqt/2023/6/8/d19be57d6c32484aab306edd5da8b0c1.shtml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