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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全文废止】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全文废止】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

税谱®提示: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6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扩大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基层税务机关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认真落实好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要求,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该保留的保留、该完善的完善、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并的简并。现将第一批取消的《贵州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申请确认单》等6个涉税文书报表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45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公告的解读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429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申请确认单(取消)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电话

发票系统与税务机关连接方式:

□实时连接您在使用发票网络系统时,保持计算机与互联网实时连接,税务机关允许断网不超过24小时。

□准实时连接您在使用发票网络系统时,计算机与互联网有连接,税务机关允许断网不超过5天。

□离线方式 您在使用发票网络系统时,计算机与互联网可以不连接,您在购买新票、报验已使用发票时,需使用可读写移动介质(如U盘等)与税务机关交换信息。

□单机开具 您只能选择万元版发票,如单张开具金额达10万元(含10万元为无效发票)。

发票金额版面:

□万元版□十万元版 □百万元版

发票使用的行业:

□货物销售 □农产品收购 □机动车维修

开票分机数:

以上内容由管理员在系统内确认后打印

尊敬的纳税人, 请确认以上打印信息您已审核。

纳税人签字:

备注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变更确认单(取消)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电话

尊敬的纳税人,请确认以下变更信息与您申请是否相符:

发票系统与税务机关连接方式

□实时连接 您在使用发票网络系统时,保持计算机与互联网实时连接,税务机关允许断网不超过24小时。

□准实时连接 您在使用发票网络系统时,计算机与互联网有连接,税务机关允许断网不超过5天。

□离线方式 您在使用发票网络系统时,计算机与互联网可以不连接,您在购买新票、报验已使用发票时,需使用可读写移动介质(如U盘等)与税务机关交换信息。

□单机开具 您只能选择万元版发票,如单张开具金额达10万元(含10万元为无效发票)。

发票金额版面

□万元版 □十万元版 □百万元版

发票使用的行业

□货物销售 □农产品收购 □机动车维修

开票分机数:

纳税人签字:

备注

网上办税申请表(取消)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主管税务部门

联系电话

网上办税业务

网上申报网上扣款网上报税

网上认证(贵州爱信诺航信公司浙江龙山税友公司)

登录方式

用户名加口令登录 □CA登录

本单位自愿申请使用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并承诺遵守网上办税系统的各项管理规定。

经办人: 纳税人公章: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经办人: 税务机关(公章):

告知事项:网上申报启用时间:

登录网址:http//www. gzgs12366.gov.cn

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网上申报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实际申报日期。

网上办税请在各业务规定期限内办理,在网上办理不成功的可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及国税机关设置的网上申报服务电话,寻求业务和技术的支持,或请到办税服务厅处理。

备注:本表要求税务机关、纳税人、软件服务单位各留存一份。

1.一式2份,纳税人只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时使用,税务机关、纳税人各留存一份。

2.一式3份,纳税人申请开通“网上认证”或“网上报税”、“网上申报+网上报税“或“网上申报+网上认证”或“网上申报+网上报税+贵州爱信诺航信公司软件进行网上认证”时使用,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软件服务单位各留存一份。

3.一式4份,纳税人申请开通“网上申报+网上报税+选择浙江龙山税友公司软件进行网上认证”时使用,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软件服务单位各留存一份。



网上办税申请须知


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网上办税事项和保障纳税人顺利使用网上办税,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1.申请网上缴税的,还应签定《三方协议书》。

2.选择CA登录方式的,还应填写《纳税人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3.网上抄报税软件仅由贵州爱信诺航信公司。

4.网上认证软件由贵州爱信诺航信公司和浙江龙山税友公司分别提供,纳税人可自愿选择。

5.网上申报纳税软件(纳税人端)、航信网上认证软件和航信网上IC卡抄报软件的培训、安装和维护由贵州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提供免费服务。

6.浙江龙山税友网上认证软件的培训、安装和维护由贵州金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免费服务。

7.纳税人申请开通“网上认证”或“网上报税”的,应在申请审批后,根据上述服务电话与软件服务单位联系,并将《网上办税审批表》留存1份后,另1份分别交服务单位,接受培训和安装软件。




网上办税资格注销申请表(取消)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联系电话

注销网上办税业务类型

网上申报 网上扣款

网上报税网上认证

注销原因

经办人: 纳税人公章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网上申报纸质申报资料收取情况:

经办人:

网上认证资格注销情况:

经办人:

网上报税资格注销情况:

经办人:

网上申报资格注销情况:

经办人:

网上扣款资格注销情况:

经办人:

税务机关(签章)

备注:1、本表适用于纳税人申请注销网上办税资格时使用。

2、本表一式2份,税务机关、纳税人各留存一份。


取消网上办税资格审批表(取消)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联系电话

取消网上办税业务类型

网上申报 网上扣款

网上报税 网上认证

取消原因:

经办人:

网上申报纸质申报资料收取情况:

经办人:

税源管理部门或管理分局(签章)

网上认证资格注销情况:

经办人:

网上报税资格注销情况:

经办人:

网上申报资格注销情况:

经办人:

网上扣款资格注销情况:

经办人:

税务机关(签章)

备注:1、本表适用于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进行网上办税或国税机关发现纳税人在使用电子申报系统中有违规操作,经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主管税务机关取消其网上办税资格时使用。

2、本表一式三份,由税源管理科(股)或分局制作,传办税服务厅处理。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一份送达纳税人,办税服务厅留存一份。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后备案表(取消)

(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填报时间:年  月 日       税款所属期: 年 金额单位:元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设立或登记时间

注册地址

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范围

享受优惠的条件

企业备案备查资料、数据

1.企业类型。

工业企业□   其他企业□

2.是否为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

是□ 否□

3.企业年平均从业人数。

实际: 人,预计: 人。

4.企业年平均资产总额。

实际: 元,预计: 元。

5.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 元,预计: 元。

谨声明:此备案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以及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并对备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上述有关印证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我企业留存备查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以下由主管国税机关填写

人:

受理时间:

审 核 人:

分管局领导: (公章)

注:本表一式二份;企业留存一份、主管国税机关留存一份。


附件: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公告的解读

一、发布公告的背景

为认真落实好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要求,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该保留的保留、该完善的完善、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并的简并。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此次公告取消的6个纳税人填报使用类涉税文书报表,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一)优化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类

一是《贵州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申请确认单》、《贵州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变更确认单》,依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知》(黔国税函〔2010271号)设置,在启用新版普通发票工作中发挥了作用,确保了通用机打发票推广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取消原因:随着发票管理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不再需要纳税人填写此两表。取消后的管理:纳税人只需在指定网站提出使用申请,下载软件,到税务机关领取通用机打发票,即可使用“贵州省国税普通发票网络管理系统”开具使用发票;纳税人在通用机打发票开票方式、发票金额版本、分机数量或联系方式上发生变更时,纳税人的主管税务官员在“贵州省国税普通发票网络管理系统”——“申请受理”页面做相应变更即可。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的后续日常管理。

二是《网上办税申请表》、《网上办税资格注销申请表》、《取消网上办税资格审批表》,依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纳税管理办法》(黔国税发〔201071号)设置,在网上申报工作推广中发挥了作用,确保网上申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取消原因:随着税务管理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网上办税已是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自行选择的办税方式之一,不再需要纳税人提出纸质申请。取消后的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在完成纳税人税种登记后,对符合网上申报条件并自愿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即时开通网上办税资格,在综合征管系统制作《数据电文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在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后,即时开通网上认证发票和网上抄报税资格,在防伪税控系统完成远程认证开户操作;对具有开具防伪税控发票资格的纳税人在贵州省认证抄报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报税开户操作。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流程类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后备案表(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依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黔国税函〔201398号)设置。取消原因:为简化优惠备案程序,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办税,让更多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改革红利,在《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工作的通知》(黔国税函〔201491号)中,已明确由纳税人自行对照政策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取消了该表填写。取消后的管理:按照《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工作的通知》(黔国税函〔201491号)附件2《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办税指南》要求办理。

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