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经信办〔2023〕25号
税谱®提示:根据《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现行有效、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2024-01-05》规定,现行有效,文件有效期至2026年1月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教育、科技、财政、人社、金融监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经信局等6部门《
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成经信发〔2023〕2号)精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金融监管局共同研究制订了《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