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年7月5日
附件1
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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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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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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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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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9年8月28日 |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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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9年11月20日 |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
附件2
全文失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失效内容 |
1 |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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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
全文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的解读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郴州税务局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方便税务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现制发《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中的5件税务规范性文件中,《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核定征收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全文失效废止,其原因是据以制定该公告的《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已全文失效废止。《公告》中的其他4件税务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