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经信办〔2023〕44号
USHUI.NET®提示:本实施细则由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自 2023 年 11 月 13 日起施行,有效期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3〕2号)一致。如无特殊说明,补助(奖励)涉及事项以政策有效期内为准,所需统计数据可按年度统计(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采取事后补助方式的政策一般在次年组织申报。有效期内,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本实施细则相关涉及内容从其变化。
税谱®提示:根据《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现行有效、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2024-01-05》规定,现行有效,文件有效期至2028年3月
各区(市)县委组织部,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改部门、科技部门、财政部门、人社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口岸物流部门、商务部门、国资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新经济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3〕2号),经研究,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关于《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15
为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3〕2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特制定《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政策措施》印发后,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12部门起草了《实施细则》。起草过程中,先后多次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相关企业、商协会、专家和社会公众等意见建议,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经专题会集体审议后形成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由八大部分三十方面74条政策措施组成。涉及政策条款的均明确了支持标准和申报条件,所有条款均公布了政策咨询相关单位责任处室联系方式。
一是支持产业建圈强链,重点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引育产业链重点企业、提升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对集群促进机构、产业链重点企业、供应链重大平台等各类对象奖补标准和条件进行了明确。
二是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重点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大幅提升研发投入的补助补贴上限,对市外研发的新产品投入成都生产的,也给予研发补助。
三是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等建设的支持力度,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免费节能诊断,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四是支持发展现代都市工业,鼓励“工业上楼”、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建强都市工业载体,支持更多产业空间通过改造拓展工业空间,支持总部经济加快发展。
五是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重点培育高精尖特企业、壮大企业规模能级、加强企业品牌培育,对获评各类500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给予奖励。
六是加强产业空间保障,重点加强工业用地供给、鼓励集约高效用地、降低产业用地成本,全面推进“标准地”改革,加大用地指标激励,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用地保障。
七是加强资源要素支撑,更加突出创新要素的支撑保障作用,重点加强产业人才支撑、强化金融服务支持、降低企业信贷成本、增强企业用能保障、加强数据赋能支撑等。
八是其它说明事项,重点对《实施细则》政策条款有效期、申报方式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解读机构: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