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意见
闽建设〔2012〕10号
税谱®提示:根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闽建法〔2013〕10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决策,为繁荣发展建筑文化指明了方向。工程勘察设计作为建筑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繁荣发展建筑文化中起着基础引领作用,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塑造地方特色,提升建设水平,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勘察设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结构调整
(一)优化产业发展格局。按照“做大做强、做精做专、扶优汰劣,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原则,整合各类资源,构建大中小企业、综合型和专业型企业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提升福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全国的知名度。支持具有知名品牌、实力较强的大型骨干企业,采取引入资本投资者、实施并购重组、调增资质等级等办法,进一步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大型综合性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发展成为国际通行的工程公司、工程咨询设计公司和岩土工程公司。引导中小型企业以产权为钮带进行重组,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向“专、特、精”方向发展。引导林业、轻工、水利等具有一定优势的专业院做精做专主导专业,力争在某一领域某项专业某个学科取得新突破。支持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向地铁(轻轨)、交通等工业工程设计延伸,加快形成钢结构、轻钢幕墙、建筑智能化等新兴设计产业集群。
(二)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工程勘察设计事业单位通过产权转化、增资扩股、资产剥离、主辅分离等方式进行改制,加快形成混合所有制的产权结构。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积极探索技术、管理、资本等要素共同参与分配的机制,创新企业劳动、人事和工资分配制度等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树立企业品牌管理意识,加大企业文化建设。
(三)推进经营模式转变。发展“一业为主,两头延伸,横向拓宽”的模式,延伸服务产业链,为业主提供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全寿命周期的管理服务,提高规模经营效益。积极探索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鼓励骨干企业联合规划、科研、施工等企业,整合资源,抱团发展,形成完整的工程建设产业链,实现集团化发展。
(四)拓展行业发展空间。大力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引导我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巩固和提高省内市场份额的同时,通过设立分院、事务所、工作室以及成立设计联合体等方式,积极拓展省外、国外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加强与国内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优秀企业、设计事务所合作,探索建立省内企业与央企、省外优秀企业以及港澳台地区设计事务所合作设计对接机制。创新对台合作模式,吸引央企、省外优秀企业到我省落户。
二、增强工程勘察设计自主创新能力
(一)鼓励原创设计。营造宽松、自由的创作环境,保证建筑设计师对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独立性和话语权。尊重建筑设计师劳动创作成果,落实优质优价。对大型、新型公共建筑等高端设计,提倡和鼓励省内企业独立设计,或依托省内企业邀请国外、省外优秀企业采用项目联合体的方式进行设计。对邀请国外、省外企业独立承担的设计项目,鼓励和支持省内企业采取合作设计的方式参与设计和学习。积极开展建筑创意设计竞赛评比活动,活跃建筑创作思路。
(二)加强技术创新研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每年应按企业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科研投入,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创建技术研发中心,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产品。鼓励支持企业与国家重点高校、科研单位进行战略合作,共同完成工程勘察设计中的科研攻关项目,开展设计专业应用软件的研发与推广,探索“云计算”等新技术在行业信息化中的应用,力争每年完成一批科技攻关和技术突破。开展绿色建筑学术交流和研究,推进绿色环保低碳和地方特色的建筑材料应用设计。借鉴和吸收国内外优良、适用的工程勘察设计集成软件系统、工艺技术、行业规范。
(三)推进科技成果应用。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网络集成,实现资源共享。大力推广计算机三维设计(BIM)、协同设计技术,不断提高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模拟(CAE)使用水平。引导企业采用办公管理和项目管理的集成应用系统,提升扁平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以推广钢结构建筑为突破口,推动建筑设计技术、结构技术的创新。
(四)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力度,把科技进步情况列入经营者的业绩考核和评比,对技术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勘察设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组织开展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工作,将技术创新与设计评优结合起来。
三、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行业管理水平
(一)提升设计品质和质量。强化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城市设计引导和控制,发挥工程设计企业在倡导绿色低碳,实施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单体建筑与整体建筑群、周边自然景观和历史风貌的协调统一,以及新旧建筑之间的有机串联,提升城乡建设的整体效果。加强城乡街区、立交、桥梁、雕塑、景观,以及绿道、蓝道、慢行步道等创意设计,处理好建筑体量、尺度、风格、色彩、空间等关系。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设计过程流程控制和强制性条文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强化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
(二)加强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支持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推广使用工程物理探测新技术,提高探测地下安全隐患的技术水平。加强城市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引发的地质灾害和环境问题研究。建立健全勘测、检测、监测的监管制度,提高岩土工程分析评价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勘测数据的可靠性、完整性和适用性。
(三)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制度。鼓励支持国家和省级勘察建筑设计大师领衔参加投标并予以激励。重要公建项目评标专家必须由知名建筑设计师、省级设计大师参与。完善建筑方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委员会必须由一半以上建筑专业的专家组成,确保设计方案由建筑设计师自主评审。鼓励投标方案采用三维设计方式表述,积极探索实践网上和异地评标。设计邀请招标中不得排斥省内企业参与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竞争。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强化设计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设计市场。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设计周期,禁止恶意压价和随意缩短设计工期。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工程,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收费和工期标准的规定。建立信用考核奖惩机制,健全信用档案,加强诚信行为监督。
四、营造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电视媒体等,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正面宣传,特别要加大对重点、优势企业宣传力度,提升建筑文化、优秀作品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提高企业品牌效应,展示优秀设计创作人才的风采。
(三)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制订人才发展规划,建立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机制,对引进的高端人才比照相关规定予以优惠政策。加强多层次人才梯队建设,密切与国外、省外院校合作,建立产学研和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加快行业领军人物和精英人才、复合型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年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破格晋升、成果奖励制度。鼓励有条件单位建立企业年金。支持有条件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鼓励勘察设计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级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创新注册人员继续教育机制,提高工程勘察设计队伍整体素质。
(四)发挥协会作用。各行业协会要积极搭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相互沟通协调的平台,引导行业加强自律,推进行业公平竞争,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旨在提高建筑设计创作水平,提升创新理念,增强原创能力的竞赛活动,积极推动企业与国内外优秀同行交流合作,努力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提供优质服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