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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府办发〔2021〕34号
税谱®提示:根据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一批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自府发〔2024〕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自贡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自贡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初步形成,路长制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健全,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基本改善,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加强市级政策支持和监督指导。市交通运输局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拓宽养护资金筹集渠道,逐步建立补助资金增长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二)切实履行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县乡村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明确县级相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具体责任。将养护资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推行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路长的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形成“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创新养护管理模式,结合自身财力、专业养护力量、养护市场培育程度等因素,逐路逐段确定具体养护模式,原则上重要农村公路实现经常性、专业化养护。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加强路域环境整治。组织实施“金通工程”,提升农村公路客货运输服务水平。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是辖区内县道、乡道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主体,要依法履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责,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
       (三)发挥乡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乡级人民政府要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完善乡级交通管理站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能职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乡级交通管理站是辖区内村道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主体,通过制定乡(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协助县级公路管理机构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要统筹用好村级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基金等资金,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量力而行”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组织实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性岗位并优先聘用易返贫致贫人员,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等多种方式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推行养护公示制度,组织实施满意度调查,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四)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县级人民政府通过自有财力安排,市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从2021年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桥梁隧道100元/年·延米;其中,除省级财政承担30%外,市级财政承担20%,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市级财政承担部分按年度绩效考核、各县(区)财政收入情况、养护成本和农村公路里程分区分级统筹安排。市、县两级公共财政投入应建立与养护成本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五年调整一次。具体分配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另行制定。
       (五)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各级财政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监管,确保规范使用。资金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六)探索投融资新路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管理养护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村道公路折资入股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将分红资金用于管理养护,形成良性反哺机制。探索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
       四、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七)全面推行“路长制”。县级人民政府全面推行路长制,完善“总路长+县、乡、村道路长”组织模式,建立总路长办公会议、公路巡查和绩效管理等三项制度,用好县、乡、村三级路政管理和养护管理两支队伍,确保管理养护责任有效落实。
       (八)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按照“专群结合”原则,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农村公路的大中修等专业工程,逐步通过市场化公开方式交由专业化队伍承担,日常养护等可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公开竞争方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交由养护企业承担。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养护捆绑招标。鼓励通过招投标约定等方式与履约情况良好的企业签订长期养护合同,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规范化、机械化水平。
       (九)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县级人民政府要保障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投入,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参加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应及时完善,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十)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健全路政管理机构,强化路产路权保护,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探索村道公路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

       (十一)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以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市为抓手,持续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开展“幸福美丽乡村路”“美丽乡村旅游示范路”等建设,树立经济实用、绿色环保、融合发展理念,坚持“实、安、绿、美”发展方向,完善停车区等公共设施,鼓励绿道与农村公路融合发展,提升发展品质。



《自贡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自贡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1-11-25
      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发展,要求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农村公路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
       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发展系列重要知识精神和中省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站在深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高度,深入推动我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强化养护资金保障,构建管养长效机制,全力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初步形成,路长制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加强市级政策支持和监督指导,市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理机构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扩宽养护资金筹集渠道,逐步建立补助资金增长机制。
       进一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将养护资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创新养护管理模式,加强路域环境整治,组织实施“金通工程”,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
       发挥乡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乡级人民政府要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推行养护公示制度,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支持力度,明确市县两级公共财政投入标准及分担比例,资金分配要建立与养护成本等因素相关的动态调整机制,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探索投融资新路径,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将管理养护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鼓励村道公路折资入股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建立灾毁保险制度等。
       (三)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县级人民政府全面推行路长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规范化、机械化水平。
       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健全路政管理机构,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市创建。
       四、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的出台,明确了市县乡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确定了市县两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投入分担比例,着力解决我市农村公路管养中面临的“管养责任不清晰、管养资金难落实”的问题,对我市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自贡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