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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徐财规〔2018〕6号

税谱®提示:根据《 徐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徐财法〔2024〕7号规定,继续执行
各区财政局,各县(市)、区安监局:

为规范我市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江苏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徐州市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徐州市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徐州市财政局

徐州市安监局

2018年10月15日


徐州市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安排,用于安全监察、应急管理、宣传培训、信息体系、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四条 市财政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共同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

(一)市财政局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2、审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资金分配方案;

3、监督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市安监局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出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分配方案;

2、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专项资金支出预算;

3、执行已经批复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4、设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制定管理流程,明确责任主体,规范资金管理;按设定的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进行自评价;

5、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和自评。

第五条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二)坚持安全生产政策导向。专项资金使用的方向,应该符合市安全生产的规划和要求。

(三)坚持规范、透明、高效。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应确保规范、透明、高效。

(四)坚持突出重点。有效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头作用。

第三章 资金使用

第六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安全监察: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救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配置、基层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和基层安全生产专用设备配置补助。

(二)应急管理: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演练、应急装备配置。

(三)宣传培训:主要用于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四)信息体系:用于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控网络平台建设、专家库建设。

(五)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用于安全生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事项。

(六)其它经批准的安全生产支出。

第七条 专项资金需要实施政府采购或购买服务的,按相关程序办理。

第八条 市安监局应于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分配方案。

第四章 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 市财政局会同市安监局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市安监局在预算执行后对专项目标开展自评价,并将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同步提交市财政局。

第十条 市安监局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第十一条 市安监局应按照全市安全生产的规划和要求,有效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安监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来源:徐州市财政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