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废止《珠海市关于进一步优化供给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等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废止《珠海市关于进一步优化供给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等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珠商〔2022〕382 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级产业扶持资金管理模式调整工作的需要,我局对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下列文件:
《 关于印发《珠海市关于进一步优化供给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珠商〔2020〕50号)
《 关于印发《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消费事项)实施细则》的通知
》(珠商〔2020〕255号)
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珠海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7日
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