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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的公告【全文废止】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的公告【全文废止】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税谱®提示:根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 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统一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的标准、程序。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制定的《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2号于2016年5月31日废止。

特此公告。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