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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成府函〔2023〕47号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成都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0日

成都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国家、省“一老一小”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动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成都市坚定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一老一小”各项工作部署,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着力构建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千方百计满足广大家庭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组织架构建立健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成立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主任)的成都市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建立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养老+”和“托育+”文章,形成推动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一盘棋”格局。

二是政策体系逐渐完善。围绕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形成“1+3+N”政策法规体系,即:颁布《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出台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养老机构布局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3个专项规划,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若干措施、关爱居家和社区老年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等系列配套文件。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托育机构照护服务指南、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和机构收托卫生评价、机构质量评价等标准规范,初步构建起“两指南、两评价”发展政策架构。

三是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设施迅速发展,建成嵌入式社区养老院200余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700余个,农村养老服务短板逐步补齐,所有涉农区(市)县均建有县级养护型敬老院,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近1700个,全市养老服务床位达到128万张(含筹建)、医养结合床位3万余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改造不断提升,全市托育服务机构1300余家、托位数57万余个,建成8个老幼复合型社区综合体、1470处母婴设施。目前,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99张、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273个,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为推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服务环境持续优化。印发成都市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全面推进养老机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降低养老机构准入门槛,将“设立许可”改“备案登记”,推行“一站式”“仅跑一次”服务。持续精简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工作流程,优化托育机构消防审批服务,扎实推进托育机构试行“一照多址”工作,截至目前已备案303家,占全省50%以上,居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前列。

五是产业发展逐步壮大。积极推动生物医学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运动康复服务、生态康养等涉老产业发展,加快建设西部老年医疗服务高地,奶粉、母婴生活用品、玩具、儿童服饰等婴幼儿产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婴幼儿用品服务平台搭建完善,连续举办十届国际孕婴童产业博览会,陆续引进中国人寿等知名企业布局成都,累计吸引社会投资超过200亿元,成都医学城、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等5个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快速发展,生物医药创新、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初具规模。

(二)发展趋势

“十四五”时期是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重要阶段,也是我市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时期,养老托育服务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机遇方面:一是政策试点支撑有力。国家、省优化生育和推动养老托育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和政策文件陆续出台、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试点深入实施,为构建完善全市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提供了坚实政策支持和工作基础。二是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受我市人口规模持续增长、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三孩政策全面推行等影响,“一老一小”群体将不断扩大,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不断增多,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三是区域联动力度增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深化拓展,成德眉资同城化加快推进,为全市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带来了充分流动的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资源。

挑战方面:一是需求持续增加。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市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总量达37641万人、老龄化率1798%,预计2025年全市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总量将增加至4648万人、老龄化率1999%,全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深,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基数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加。三孩政策的全面推行,将进一步释放群众生育需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0—3岁人口达56万余人,预计2025年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人口总规模增加至60万人,按照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474个托位数的标准,我市需提供婴幼儿托位数114万个、缺口达57万个。二是供给结构不优。全市大规模、品牌化、旗舰型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较少,普惠养老托育机构数量不足,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有待加大,服务品质参差不齐,养老托育行业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一床难求”与资源闲置情况并存。三是区域配置不平衡。养老托育服务资源配置与全市“一老一小”人口分布情况未充分匹配,新都区、龙泉驿区、双流区、温江区、郫都区等中心城区是全市“一老一小”数量较大、增长较快的区域,但养老托育服务供给主要集中在“5+1”区域,城市新区、郊区新城的供给滞后于人口发展变化,农村地区养老托育服务存在短板。

二、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围绕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以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为导向,以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为抓手,协调兼顾硬件设施配足配齐和服务水平等软件内涵提升,推动养老托育服务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实现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消费潜力充分释放,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老有颐养”“幼有善育”幸福样本城市。

(四)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普惠发展。以“一老一小”群体和家庭获得感、幸福感为评价标尺,积极构建优质普惠、布局合理、协同高效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逐步拓展养老托育服务覆盖范围、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水涨船高”。

——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协同的养老托育服务工作机制,形成养老托育发展各方合力,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多元服务。

——统筹布局、一体推动。根据“一老一小”人口空间分布和结构变化,科学谋划养老托育服务资源配置,补齐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加快优质服务资源向农村基层、薄弱地区等延伸。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

——适度超前、改革创新。前瞻性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三孩”政策落地带来的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增长,适度超前谋划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加快“一老一小”服务技术、业态、产品创新,支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创新探索服务供给新模式。

(五)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分布科学、功能完善、结构合理、惠及全民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一老一小”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养老方面,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大幅增强,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托育方面,加快补齐托位短板,新增托位数不少于57万个(2022年已完成11万个,2023年新增不少于14万个、2024年新增不少于16万个、2025年新增不少于16万个)。

——供给体系逐渐完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托育服务更加方便可及,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医育相结合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形成15分钟养老托育服务圈。

——发展质效稳步提升。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产品更加丰富,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初步形成,涌现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服务品牌,“一老一小”用品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审批、备案服务更加高效,综合监管机制日趋完善。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显著增强,支持和参与养老托育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志愿服务广泛开展。

三、重点任务

(六)建立与功能布局和人口分布相适应的精准配置机制

1.优化完善中心城区服务布局。结合城市有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优化完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布局,不断满足中心城区“一老一小”密集民生需求。推动中心城区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服务功能短板,实现资源集约式下沉社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2.前瞻性布局城市新区高品质服务设施。立足城市新区既是城市重大功能平台、核心功能承载区域,也是城市未来人口重要流入地的特点,超前谋划配置优质养老托育服务资源,迅速拉升城市新区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有效应对城市新区未来人口快速增长带来的爆发式民生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3.加快补齐郊区新城服务短板。用好用活镇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红利,加快补齐郊区新城设施和服务短板,不断缩小养老托育服务城乡差距。结合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在中心镇布局建设区域性养老、托育服务中心,推进多村联建或单独建设农村养老、托育服务中心。推进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农村敬老院拓展社会寄养、日托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功能。鼓励村集体充分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举办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托育园。拓展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用,提供农村婴幼儿早期生长发育和科学育儿指导。[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4.加强建设新旧城区服务设施。旧城区每个街道规划建设至少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机构,每个社区规划建设至少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750平方米的日间照料中心,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数标准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并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新建城区每个街道规划建设至少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机构,每个社区规划建设至少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750平方米的日间照料中心,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数标准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七)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

5.将养老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根据我市“一老一小”群体服务需求,编制养老托育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储备清单,有序将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补贴、配备托育机构健康管理员等事项列入储备清单,明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建设标准以及责任部门。建立储备清单向我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动态转化机制,结合国家、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依据特殊群体、覆盖区域、服务层次等,把握轻重缓急,逐步有序将储备清单事项纳入《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及时梳理“一老一小”群体最新需求,推动储备清单和服务标准动态调整,不断扩展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一老一小”重点民生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6.提升“一老一小”群体基本保障水平。丰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内容,提高老年人福利补贴标准,适时将补贴对象拓展为常住老年人口。提高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儿童预防接种、新生儿访视等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儿童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7.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尊重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关注个体差异,通过创设适宜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和活动,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引导婴幼儿充分运用各种感官探索周围环境,激发婴幼儿的好奇心、探索欲以及初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逐步发展注意、观察、记忆、思维等认知能力,促进婴幼儿身体、心理和认知水平的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8.完善养老基本公共保障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逐步提升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加快建立统一的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制度,实现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八)扩大多元服务供给

9.充分发挥公办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实施兜底服务机构提能工程,重点为特困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托养、护理服务。加强公办养老托育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租赁、联营、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托育机构建设。支持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公建配套、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建的养老托育设施实施公建民营。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办机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公办机构在服务定价、比价中的“压舱石”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10.促进普惠服务发展。深入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国家试点,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普惠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推动开展普惠养老托育机构认定,指导普惠养老托育机构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托育服务。支持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养老机构。充分调动妇幼保健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积极性,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全市普惠养老床位、普惠托位数占比分别不低于55%、5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11.壮大市场化中高端服务主体。大力扶植本土服务企业,支持成都城投教育集团、成都益民集团、成都医投集团等市属国有民生企业培育打造一批养老托育服务领先项目,树立行业标杆。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成都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引进世界领先、全国一流的知名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增加中高端养老托育产品供给。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简化托育机构备案手续,细化落实养老托育服务领域优惠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投促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九)强化居家社区服务

12.增强居家社区服务能力。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做实“一老一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络,支持已建成社区养老院提升护理能力,分类制定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转型升级方案,引导专业力量运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推广武侯区“颐居通”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服务模式。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到2025年,建设家庭照护床位不低于6000张。开展“物业服务+养老托育服务”试点。发展“1(示范性托育机构)+N(社区托育点)”托育服务模式,推动优质托育服务资源下沉到社区。探索家庭托育点规范管理,支持家庭托育点就近提供全日托、临时托、计时托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13.打造社区服务综合体。积极推进老有所养,全面推动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融合,通过嵌入式和智能化,建设“一站多点、医养融合”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功能设置、建设规模、服务标准等规范,鼓励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升级为综合体。建设老幼复合型社区综合体,打造全龄互动社区。到2025年,全市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镇至少建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中心城区社区综合体托育服务设施配置率80%,其他区(市)县中心镇社区托育服务设施配置率50%。中心城区每个区建成老幼复合型社区综合体不少于5个,其他区(市)县建成老幼复合型社区综合体不少于2个。[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14.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中央厨房”、社区餐饮企业打造“长寿食堂”,统筹考虑各区域老年人口分布状况、用餐需求等因素,以老年人步行可达、便捷享有为原则,规划设置老年就餐服务点位。以“城区15分钟、郊区30分钟”为配餐半径,提供配送入户、邻里互助等配餐服务。推动天府市民云等平台开辟老年助餐服务专栏,通过微信、手机APP等方式公开老年助餐服务地图,开通助餐服务热线。加强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定期对助餐承办机构生产环境、原材料、工艺流程等方面开展巡查和监管,建立餐食留样制度,确保老人“舌尖上的安全”。到2025年,实现社区助餐服务与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嵌入式社区养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一体规划,统筹布局、统一组织、协同实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十)完善健康支撑体系

15.提高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升“一老一小”群体健康素养,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疾病防控策略。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老年人常见癌症筛查、婴幼儿生长发育指导等专项行动。加强老年病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力度。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提高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促进中医药资源广泛服务老年群体。[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16.促进医养康养结合。积极推进老有所医,引导一批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医养结合机构,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老年门诊,增设老年医疗护理床位,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医养结合重要平台。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医疗卫生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鼓励在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设置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或家庭医生工作室,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双向转介。支持以家庭病床的方式将护理服务、医疗康养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推动将安宁疗护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改革范围。依托龙门山、龙泉山生态绿色屏障和都江堰精华灌区,大力发展健康养老和旅游康养产业。[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17.推行医育结合模式。充分发挥卫生健康资源优势,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大力推行“家庭照护+机构照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服务”的“医育结合”服务。将科学照料看护、避免意外伤害等照护方法、技巧、知识纳入儿保门诊儿童保健。推行托育机构健康管理员制度,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医护人员或公卫人员“一对一”担任托育机构健康管理员,对托育机构婴幼儿健康服务开展专项指导,加强托育服务卫生保健、疾病管理、质量控制。到2025年,全市备案托育机构健康管理员配备率100%。[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十一)提升服务水平

18.完善标准体系。坚持“有标依标、缺标补标、无标制标”原则,立足“一老一小”多样化需求,制定涉及生活照料、医疗保健、风险防范、需求评估、疫情防控等领域服务标准。鼓励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组织研发及申报省级、国家标准,大力推动全市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质量考核和绩效评价标准,定期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开展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评定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19.提高服务智慧化水平。将“一老一小”智慧化服务工作纳入“智慧蓉城”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托育服务平台向天府市民云集成。充分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互联网企业导入养老托育机构日常管理全流程。鼓励养老托育机构配置照护康复产品、体感监测、智能化育儿床、便携式医疗等智能化设备。切实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促进智能技术有效推广应用。深入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促进适老化智能康复辅助器具产品配置应用。支持金牛区、锦江区、武侯区、邛崃市、金堂县等区(市)县创建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20.培育壮大用品产业。支持在蓉高校、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监测等智能设备以及适合“一老一小”群体的日用品、食品、服饰等产品用品,推动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托育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鼓励各区(市)县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养老托育产品和服务,支持温江区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大邑县发展文体装备产业。推动“一老一小”用品进展会、商场、机构、社区和家庭,引导各大电商、零售企业在重阳节、儿童节等节假日开展购物活动。鼓励企业设立为“一老一小”群体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开展养老托育产业发展前景预测,发布“一老一小”产业发展年度报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新经济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21.提高应急救援和风险防控能力。将养老托育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指导养老托育机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探索建立成都市居家和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支持空巢独居老年人家庭安装燃气报警器、智慧手环、智能门磁感应、独立烟感报警器等居家安全监护设备,实现空巢独居老年人家庭“愿安尽安”。组建养老托育服务应急支援和技术处置队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养老托育机构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能力。到2025年,实现所有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达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十二)营造良好环境氛围

22.加强“一老一小”权益保障。健全“一老一小”群体权益法律支持体系,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家庭、社会各界维护“一老一小”群体权益的法治观念和能力,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开展以老年人、儿童优先和权益保障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消费、理财、保健、房地产等对老年人有重大侵权风险的领域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一老一小”群体发展权益保护服务,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形成良好的尊老爱幼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23.打造友好宜居环境。打造老幼互助社区活动空间,综合考虑老年人、婴幼儿使用需求和行为心理特点,设置共同活动场所,增加老幼通用活动设施,促进老幼互助互伴。全面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开展认知障碍友好型社区试点,优化老年宜居生活环境设施,普及无障碍建设,加快既有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公园、绿道、社区服务场所以及超市、银行、医院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适老化改造。统筹推进社区配备助行设备、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前提下推动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应改尽改”。全面构建儿童友好环境,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打造儿童友好公园、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场景。[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24.促进“一老一小”社会参与。积极推进老有所为,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观,搭建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平台,开展社区低龄老年人守望高龄老年人志愿互助活动,积极探索推广“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参与志愿服务。推广普及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鼓励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走出家门,主动融入各类兴趣组织,到2025年新增老年兴趣组织300个以上。积极推进老有所学,逐步完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打造市级综合老年大学信息服务平台,持续开展镇(街道)老年教育学校、村(社区)老年教育学习点建设,到2025年,实现镇(街道)老年教育学校全域覆盖,60%的村(社区)建有老年学习点,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40%以上。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到2025年,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的制度机制基本健全。积极推进老有所乐,完善老有所乐支持政策,营造老有所乐服务场景,完善老年精神关怀服务体系,组建市、区(市)县两级专业老年人心理援助服务队。创设有利于婴幼儿社会性参与的区域活动环境,开发适合婴幼儿社会性参与的活动项目,充分挖掘婴幼儿自主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十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5.大力培育专业人才。多渠道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规模,鼓励成都大学、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医学院等在蓉高校、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加大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婴幼儿发展和管理、婴幼儿保育等社会紧缺人才培养,优化课程和教学内容。依托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老年病医院建设实训基地,以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为龙头,区(市)县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为支撑,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和心理等医养结合服务专业人才。加强养老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将养老托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纳入有关培训补贴范围,发展“互联网+培训”新模式。组织开展成都平原经济区养老服务骨干、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及失能家庭成员照护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26.完善从业人员激励褒扬机制。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人员相关从业奖励、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和养老托育机构吸纳人才奖励等政策。提高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引导养老托育服务企业和机构综合考虑从业人员工作年限、技能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薪酬等级体系,开展养老托育行业相关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开展“十佳养老护理员”“最美养老机构院长”“最美托育服务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养老托育服务人员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提高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推动制定养老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规范,对欺老、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行业禁入。逐步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四、保障措施

(十四)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成都市“一老一小”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督促有关政策制定和任务落实,统筹推进全市重大试点示范工作,制定重点任务分工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将“一老一小”有关工作纳入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文明城市创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民生实事清单统筹推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十五)强化要素保障。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结合行业主管部门用地需求保障养老托育项目用地需求,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养老托育服务。加大经费投入,将符合条件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建立示范性托育机构以奖代补制度和普惠性托育机构托位补贴制度,对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2023年经认定的备案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每个托位3600元/年的补贴。根据不同事权确定市和区(市)县应承担的支出责任,其中需共同承担的支出,按照市和区(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承担比例分担。鼓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采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或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普惠养老托育服务发展。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落实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品牌奖励政策,鼓励创建一批示范性托育机构。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服务税费减免政策。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引导各类基金、保险资金及其他社会资金参与养老托育项目建设运营。推广“蓉易贷”普惠信贷工程,引导金融机构为养老托育行业优质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通过上市发债进行融资。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开发托育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新经济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委、市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十六)加强规范监管。建立各部门各尽其责、协调配合的综合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加快建设养老托育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建立第三方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机制,培育一批专业评估机构或社会组织。鼓励养老托育服务对象及家属、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主动监督服务质量改进提升。严厉整治养老托育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乱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十七)开展试点示范。深入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试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试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等重大国家试点示范,在服务体系、体制机制、业态模式、要素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

附件:1.具体指标目标

      2.各区(市)县2025年托位目标分解表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