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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服务贸易特色园区(服务外包示范园区) 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服务贸易特色园区(服务外包示范园区) 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甬商务服贸〔2023〕154号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动我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和数字贸易集聚发展,优化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和数字贸易空间布局,我们制定了《宁波市服务贸易特色园区(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28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宁波市服务贸易特色园区(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认定管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12月28日,宁波市商务局印发《宁波市服务贸易特色园区(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认定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园区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结合数字贸易发展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和数字贸易空间布局,推动我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31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快数字贸易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50号)等。

  三、主要内容

  《园区管理办法》分总则、申报和认定、管理和考核、附则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制订本办法的主要依据和目的、服务贸易特色园区的基本定义和主要类别等。

  第二部分“申报和认定”:明确服务贸易特色园区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认定程序等。

  第三部分“管理”:明确服务贸易特色园区的日常管理、初审和复审相关规定等。

  第四部分“附则”:明确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和有效期限。

  四、相关说明

  特色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宁波市商务局依照本办法,对特色园区实施复审制度。每二年复审一次,复审不合格的,撤销其特色园区的称号,并取消下一轮申报资格。

  解读机关:宁波市商务局;   



  联系方式:89387172  89387173。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