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贵州省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操作规程》的公告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贵州省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操作规程》的公告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8号
税谱®提示: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6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规定,现行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0号)于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操作规程〉的通知》(黔国税发〔2009〕6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