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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通知
自府办函〔2023〕38号
税谱®提示:根据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一批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自府发〔2024〕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行政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新时期行政立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确保行政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相关规定,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行政立法全过程各方面,确保行政立法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着眼深入实施“四大战略”、建设“两市两城”,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切实把每项立法都放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三)落实重要立法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要求,严格落实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涉及地方重大体制改革和重大政策调整的,草案送审稿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行政立法质量
(一)科学编制立法工作计划。行政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紧扣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立法规范的重要问题,突出我市地方特色,注重“小切口”“小快灵”选题,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级部门申报立法建议项目前应征求对口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并做好立法建议项目立项评估论证,对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论证,从源头上把好立项关。市司法局要对立项申请和公开征集的立法项目建议进行评估论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二)健全调研起草工作机制。立法工作应由富有立法调研起草工作经验、熟悉立法技术、具备相关领域专业能力和立法文字表达能力的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开展立法项目调研起草工作。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规章,可以委托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市司法局要积极跟踪了解年度立法项目进展情况,指导起草部门按照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规范推进起草工作。
(三)深化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公开征求意见渠道,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律师协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的,还应征求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四)坚持全面审查把关。市司法局收到起草部门立法项目草案送审稿后,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查标准,从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在立法内容上,重点审查是否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规定,是否符合全市发展实际,是否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等。在立法技术上,重点审查立法草案在结构体例、文字表述上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立法技术规范。
(五)注重立法工作协调。起草部门对立法草案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紧密相关事项,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起草部门与相关部门(单位)意见有分歧的,要充分协商;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过程中,遇到重大争议事项的,还应当积极邀请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参与协调、咨询和论证,提前沟通,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市司法局对于草案中的分歧意见,要认真研究,提出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
(六)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把行政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上来推动、谋划和落实,配齐配强立法力量。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培养行政立法人才,全面提升专业素质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法治实践能力强、熟悉国情、省情、市情的高层次行政立法工作队伍,确保立法力量与政府立法工作相适应,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进行政立法的有效实施
(一)强化立法工作全过程宣传。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把立法宣传贯穿行政立法起草、审查、公布、立法后评估各环节,使公众了解立法目的、立法主要内容,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地方性法规通过后一个月内,市司法局应当指导具体实施工作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地方性法规普法宣传方案,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对于地方性法规明确要求制定配套措施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自地方性法规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作出,并依法报备。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地方性法规、规章列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要内容,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和遵行的良好氛围,将普及工作抓好抓实。
(二)抓好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加强沟通衔接,对在司法审判和法治监督中发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需要“立改废释”的情况,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充分调研论证,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提出建议。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部门和市司法局应当注重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建立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适用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和通报制度,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和执法能力培训。
(三)开展政府规章实施效果评估。市司法局要指导政府规章实施部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政府规章后评估工作,及时掌握政府规章的实施效果、存在问题以及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提供依据。探索建立贯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的政府规章实施效果评估机制,推动其在需求研判、问题分析、情况反馈、信息交流、质量检验、措施改进、对策支持等方面相互印证、相互促进。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来源:自贡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