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公开发布)
三、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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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次 |
调整前标准 |
调整后标准 |
增长幅度 |
最低月工资标准 |
第二档 |
2070元/月 |
2260元/月 |
9.2% |
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
第二档 |
20元/小时 |
22元/小时 |
10% |
四、调整时间
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本通知发布后,《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嘉政发〔2021〕22号
)同时废止。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联系电话:0573-82228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