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 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6〕23号),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取消贵州省地方税务机关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现予公布。对取消的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备案管理。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取消的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1 |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2 |
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 |
3 |
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 |
4 |
扣缴税款登记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 |
5 |
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物流企业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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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确定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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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