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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效监察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效监察实施办法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4〕48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波市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甬政办发〔2016〕17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效监察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17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