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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政办发〔2019〕13号
税谱®提示:根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 青政字〔2022〕5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下大力气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推动各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制定本方案。

  一、力促工业企稳回升

  (一)加强市、区(市)联动,对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走访服务。建立完善大型骨干工业企业运行监测系统,建立150户双向联系对接服务企业跟踪机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二)全面及时落实“个转企”“小升规”等系列扶持政策,对标深圳研究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争取总部型工业企业支持青岛当地企业发展。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将外地生产线迁回本地生产。支持总部企业吸引外地配套企业来青落户。(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四)建立激发企业家创意创新机制,鼓励有扩能增产计划的工业企业制定发展方案,在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上给予倾斜保障,支持重点企业扩大本地生产规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五)落实《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推进化工园区扩大面积认定和重点监控点申报,承接高端化工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六)落实煤电油气运联合办公机制,确保关键节点生产、生活能源供需平衡。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采取代储方式增加天然气储备,加快推进LNG二期工程,完成全年15.19亿立方米天然气合同供气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七)推动银行进一步下放贷款审批权,督促银行落实好尽职免责和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要求,扩大合格抵押品范围,鼓励银行发放制造业、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加大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争取全年制造业贷款余额恢复增长,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8%。(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

  (八)做好清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区市和大型国有企业完善清欠台账,确保年底前清偿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局、市国资委)

  二、合理扩大有效投资

  (九)集中调度推进全市1700余个亿元以上项目建设。其中,1至8月已开工的1000余个项目,全年完成投资3000亿元左右;9至12月拟开工370个以上项目,全年完成投资超过3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加快两批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10个省重点项目、200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年底前分别完成投资400亿元、155亿元和1300亿元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一)全面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年亿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1000亿元左右。梳理明确今明两年着重推进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清单,分成在建、年底前开工、开展前期工作3类推进。选择一批计划明年开工项目,集中力量推进前期工作,力争提前至今年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二)实施技术改造综合奖补倍增计划,推进“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和“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改革,力争年内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超过100家。滚动推进400个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220亿元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十三)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确保2019年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上。支持将募集资金作为符合条件的项目资本金,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着力稳定外贸增长

  (十四)加大我市中小外贸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展位费扶持力度。组织商贸企业与外贸企业对接,扩大社会需求集中的消费品进口。扩大橡胶、棉花、铁矿石、油品等大宗商品原材料进口。精心筹备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做好中国(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试点任务落地。力争全年外贸进出口实现平稳较快增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

  (十五)研究制定吸引船舶代理公司、货运代理公司、场站等进驻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北区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十六)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电商展览平台,建设欧亚互联跨境电商平台,打造“永不落幕”的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进出口展。争取全年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长15%。(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

  (十七)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提高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比例。提高专利权质押保证保险、“政银保”等产品对外贸行业融资的保险增信作用,发展关税保业务缓解外贸企业资金占用压力。(责任单位:青岛银保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八)有效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加强后续走势分析研判,做好应对预案。组织外贸企业充分利用原产地规则。用好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制度,做好企业申请辅导。(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海关)

  四、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十九)出台促进消费升级和市场繁荣系列政策,研究制定促进批发零售业发展具体措施,争取全年新增批发、零售、餐饮企业主体26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

  (二十)加快编制《青岛市商业网点建设布局规划(2020-2030年)》。争取全国示范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

  (二十一)加快发展夜间经济,打造“青岛购物”品牌,培育发展23处夜间购物街区,研究旅游产品集散交易中心建设,发展1至2处旅游商品夜市,打造10条以上“酒吧一条街”,打造“海上夜游青岛”系列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

  (二十二)与国内排名前500名的旅行社开展邮轮旅游产品对接推介活动。(责任单位:青岛港集团,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十三)出台推进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

  (二十四)开展家政领域培训提升、“领跑者”、信用建设行动。培育家庭服务诚信机构,打造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创建家庭服务业创业孵化园区。争取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第一批试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二十五)加大保供稳价力度,做好“菜篮子”商品政府储备投放工作,保障生猪产品市场供应。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物价联动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五、加大“双招双引”力度

  (二十六)推动20个投资1亿美元以上的外资大项目加快实施,确保年底前一半以上取得积极进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

  (二十七)办好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举办青岛市投资政策说明会及项目对接活动,争取全年实际利用外资“稳规模、保增长”,实际到位内资增长15%左右,新设及增资世界500强项目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

  (二十八)制定中国(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精准招商政策。争取自贸区批复1年内新增市场主体1.5万家。(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保税港区管委)

  (二十九)制定出台“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扩大区(市)间项目、园区合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十)制定我市加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确保做到“招大引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推动产业创新转型

  (三十一)组织实施“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攻势作战方案,制定出台新能源汽车、机器人、人工智能、超高清视频、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精准扶持政策。出台高端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推动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加快发展举措,出台5G产业发展行动方案,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基金,确保年内开工建设一批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三十二)编制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氢能产业政策支撑体系和科研平台,探索多元化的氢能利用方式和多样化的示范试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十三)推进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年内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

  (三十四)加快建立首台(套)研发创新、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府采购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十五)启动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行动计划,成立上市服务联盟,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登陆科创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三十六)建立市级经济运行协调联动机制。在进一步完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及经济运行协调推进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市级经济运行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创新完善经济运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十七)建立完善重点工作协调机制。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分别牵头,进一步调整完善投资、工业和招商引资等专班推进机制,加强重点指标、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调度服务,解决好项目推进和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三十八)强化金融支撑。出台关于深化金融服务助推民营和小微企业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措施,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青岛银保监局分别牵头)

  (三十九)加快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出台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的意见,制定新型产业用地政策,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制定土地价格、分割转让等便利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四十)优化政务服务。制定《青岛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建立由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的“好差评”制度。(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牵头)





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9年8月,国家、省发改委陆续召开了地方发展改革委主任座谈会并分别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建议》、省发展改革委《加大力度抓紧抓实下半年经济运行工作方案》两个文件,我委对照工作建议与工作方案逐条进行责任分解,会同各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初步贯彻落实意见。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工作方案》,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汇报稿)》从力促工业企稳回升、合理扩大有效投资、着力稳定外贸增长、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大双招双引力度、推动产业创新转型、加强组织保障七个方面,提出了43条具体措施。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