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航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黔府发〔2013〕3号
税谱®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 ( 黔府发〔2020〕16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黔府发〔2024〕3号)规定,决定修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2〕2号)和《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2〕24号),切实提高民航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我省民航业跨越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把加快民航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以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以整合航空运力资源、综合交通资源、关联产业资源为主抓手,突出推动民航业“扩量、提速、转型”,着力加快机场体系建设,提升运输服务能力,培育临空经济,发展通用航空,努力构建现代民航网络体系,促进民航业大建设、大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省机场建设、运输服务、临空经济、安全保障等水平进一步提升,初步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化民用航空体系,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机场体系加快完善。新建6个机场,机场总数达14个,形成覆盖全省9个市(州)的“一干十三支”民用机场布局,着力将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打造成为我国西部地区重要枢纽机场。
———民航业务量持续快速增长。全省民用机场旅客吞吐量达1400万人以上,年均增长17%以上,其中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达1300万人,支线机场累计达100万人以上;货邮吞吐量达13万吨以上。
———航空运输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加快发展支线航空,形成干支协调的民航运输网络,航线总量达100条以上,航线覆盖全国省会城市、经济发达城市及重要旅游客源地城市,其中国际及地区航线达10条以上。
———加快通用航空发展。积极引进通用航空企业,加快推进通用航空业发展,逐步构建覆盖全省的应急救援、防灾和农林、公务飞行、旅游体验以及飞行员培训、技术培训、飞机制造与维修等通用航空服务体系。
———航空运力显著增加。鼓励和引进航空公司在我省设立基地或分公司,基地航空公司力争达5家以上,在黔驻场飞机数量达35架以上,其中支线飞机达5架。
———安全运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十二五”后三年,全省保障飞机起降架次达14万架次以上,运输航空每百万飞行小时重大事故率低于0.2,运输航空亿客公里死亡人数低于0.009,生产经营性通用航空每万飞行小时死亡事故率低于0.09,杜绝非法干扰造成的航空器损失,控制和减少重大航空器地面事故数量和损失。
———产业联动发展。加快建设临空经济区、保税物流中心,培育和集聚高附加值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初步形成若干临空产业园区,形成民航业与服务、旅游、物流等产业联动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三)加快机场建设。加快推进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建设,确保二期扩建工程2013年3月投入营运,2013年年内启动三期扩建工程;同步推进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航空服务信息化建设,显著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完善口岸设施,创造良好航空口岸通关和服务环境,力争用3年时间将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建设成为西部重要枢纽机场。按照“一干十三支”机场布局规划,加快建成毕节机场,推进六盘水、黄平、仁怀机场建设,启动铜仁凤凰机场改扩建工程,积极推进黔北、威宁、罗甸等拟建机场和兴义、黎平、荔波机场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整体提升支线机场适航保障水平,积极将安顺黄果树机场打造成为全省重要旅游机场和通用航空服务中心基地。
(四)不断完善航线网络。大力培育国际和地区航线航班,开通(加密)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通往港澳台、日本、韩国和东南亚、欧美等地区、国家航线航班,进一步增强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国际通达能力。开通(加密)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至全国各省会城市、经济发达城市及重要旅游客源地城市的航线。通过争取时刻优化、空域优化、运力优化,实现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与北京、上海、广州三大航空枢纽之间的快线化运行,与重庆、成都、昆明、南宁、西安、南京、杭州、青岛等重点枢纽机场的密集化运行,与各省会城市及经济发达、热点旅游地区机场的无盲点化运行。加快发展支线航空服务,加强与国内各航空公司的沟通合作,全面开通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至省内各支线机场的航线航班,推动省内支线机场开通直航周边省份航线航班,尽快形成以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为中心的中枢轮辐式航线网络。
(五)推动民航相关企业发展。进一步强化与国内外航空公司的合作,吸引有实力的航空公司在我省建立基地、设立分公司。积极支持贵州航空有限公司、国航贵州分公司、华夏航空有限公司等现有基地航空公司加快发展,推动航空公司基地与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协同发展,配套建设民航生活保障基地。通过强化机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提供金融便利服务等措施,支持基地航空公司优化机队结构、扩大机队规模、提高运输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发展成为持续安全运营、服务功能配套、管理科学高效、人才素质优良的航空运输企业。鼓励引进有实力空运服务企业到我省设立机构,支持航空油料、航空器维修、航空信息、航空客货代表等航空运输保障企业在我省的发展。
(六)大力发展临空经济。加快制定全省临空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引导培育发展临空产业,打造航空经济产业链。依托现有民用机场,聚集发展保税物流、航空制造、新材料、电子等高附加值新兴产业和度假旅游、金融服务等航空运输关联产业。以建设贵阳龙洞堡临空经济区等为重点,打造一批临空产业发展区。各市(州)政府要制定相应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机场所在地城市道路、铁路、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临空经济加快发展。
(七)强化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机场飞行区、航站区、集疏运体系和临空产业发展区要纳入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建设。推进机场及临空产业发展区与公路、铁路、城市轨道等运输方式的衔接,着力建设以大能力快速通道为主体、换乘接驳无缝衔接的机场综合交通集疏运体系,全力打造机场综合交通枢纽。
(八)加快发展通用航空。抓住国家逐步开放低空空域的重大机遇,抓紧制定全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专项规划、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加快通用机场、直升机起降场(点)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兴办通用航空企业,吸引有实力的通用航空企业落户我省,发展公务、农林、勘探、巡查、旅游、培训、航拍、医疗救助等航空业务,逐步构建起覆盖全省的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安顺民用航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作用,依托安顺黄果树机场及周边航空企业,大力推进通用航空骨干基地建设,打造通用航空研发、制造、维修、运营为一体的通用航空产业平台,加快培育通用航空新的增长点。
(九)改革完善民航发展体制机制。深化机场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地方政府在机场发展中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责,由省机场集团公司采取托管等方式对省内民用机场实施统一管理。深化民航发展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外资以参股、合资、独资等形式在我省设立航空公司,充分发挥贵州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等融资平台作用,支持社会各方投资参与机场建设、发展航空服务和临空经济。
(十)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民航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民航各企事业单位安全运营工作的综合监督和检查。民航企事业单位要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执行规章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风险识别能力,提高管控水平,确保民航安全生产。民航空管部门要进一步营造安全运营环境,积极协调拓展和优化民航空域空间,提高空域使用效率,满足民航流量快速增长的需要。机场所在地政府要加强对机场发展用地、机场设施、净空保护、噪音影响、电磁环境、消防安全以及周边社会治安的管理,将机场应急救援体系纳入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政策措施
(十一)加强财税支持。要充分发挥政府性投资的政策引导作用,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民用机场建设。各市(州)政府要多渠道筹措机场建设资金,拓宽资金渠道,加快完善机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在规定范围内给予部分飞机、发动机、航空器材等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减免的税收优惠。
(十二)加大航线航班扶持力度。机场所在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要参照省级财政设立航线航班培育专项资金的做法,相应设立本级航线航班培育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补助国际和地区(香港、澳门、台湾)客运航线航班、国内重点客运航线航班及支线机场客运航线航班。
(十三)优先保证民航建设用地。合理划定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中长期发展用地控制保护区,优先保证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省内空管基础设施建设及各航空公司、航油保障企业基地建设及口岸设施建设等用地需要。其它新建和改扩建机场及口岸设施建设生产生活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科学合理确定用地规模的基础上予以优先核定。
(十四)加强民航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适应民航业发展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对引进的民航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在经费资助、户籍、住房、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和便捷服务。对经认定的涉及民航业发展所急需的重要人才在我省工作的收入,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省内留成部分作为政府支出安排奖励给个人。加强校企合作,通过订单式培养、产学研合作等形式,加快培养民航急需人才。争取建立民航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院校或学科专业,系统培养我省急需的各类民航专业人才,为我省民航业加快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四、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中国民用航空局和省政府共同建立民航发展协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全省民航建设、改革和发展等重大问题。省民航工作主管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航空合作,督促落实和协调推进民用航空发展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民航监管、空管部门及空军的沟通联系,形成推进民航业发展的工作合力。
(十六)强化督促落实。省政府督查室要对民航发展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具体落实到部门。省目标办要将民航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专项目标考核。省统计局要配合省民航工作主管机构建立民用航空发展统计和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统计信息。省民航工作主管机构要建立民航发展监测服务平台,掌握发展动态和趋势,加强发展政策和评估体系研究。省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要抓紧制定支持民航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十七)优化发展环境。各地要将民航业发展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规划做好衔接,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环境,规范行为,加强监督。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民航业宣传、报道力度,广泛普及民用航空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推进民航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