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批发零售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三个行动计划的通知【全文失效】
黔府办函〔2019〕48号
税谱®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 ( 黔府发〔2020〕16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黔府发〔2024〕3号)规定,全文失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批发零售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贵州省住宿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贵州省餐饮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批发零售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全省批发零售业上规提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体经济发展需求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要求,以流通创新促进商产融合和消费升级,推动全省批发零售业规模化发展。到2021年,全省批发零售业销售额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传统市场转型升级。
1.加快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推进传统农批(贸)市场信息化改造和转型升级,推广智能(溯源)电子秤和移动聚合支付,实现交易市场数据的整合。支持贵阳农产品物流园、遵义黔北物流新城信息化改造。到2021年,全省完成300家农批(贸)市场信息化改造工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推动特色商品市场智能化升级。推动省内酒、茶、药、特色农产品等特色商品市场改造升级,构建统一支付结算平台。支持贵阳市建设“酒世界”特色商品市场,鼓励其他市(州)结合本地产业优势开展特色商品市场升级,在信息化改造、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功能拓展、业态优化调整等方面给予支持。到2021年,完成5家省级特色商品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3.加快特色新兴市场培育。围绕“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和中欧班列多式联运合作,推动以中高端制造业为主的商品交易市场集聚发展。支持贵阳市、遵义市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通道,发展全球商品购物中心等进口商品交易平台。到2021年,全省培育10个进口商品交易平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贵阳海关、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推动零售业创新发展。
1.推动新零售示范城市建设。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商贸流通销售环节创新发展,在贵阳市花果园、西南商贸城、青岩古镇等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综合体、景区开展线上服务、线下体验以及现代物流互联互通融合创新试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省文化和旅游厅,贵阳市人民政府)
2.培育新零售示范企业。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和实体商业企业双向融合,培育数据驱动、精准营销、业态融合的新零售示范企业。到2021年,全省培育新零售示范企业30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
1.创建特色商贸步行街。改善城市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供给质量,积极引进一批国际知名中高端消费品牌,支持贵阳市申报商务部第二批步行街改造升级试点建设。到2021年,全省建成特色商贸步行街10条以上。(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完善乡村商贸体系。围绕全域旅游和贵州绿色农产品产业特色,推动县域现代商贸网点提质升级。支持大型商贸企业、连锁超市布局全省农村商贸流通网点,加强省内移民搬迁点商贸流通配套设施。推动农商旅综合体建设集文化旅游、商品贸易、特色农产品展示的商贸中心。到2021年,完成全省移民搬迁点便利店(便民服务中心)配套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省生态移民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培育供应链配套企业和产业。
培育供应链企业,鼓励批发、零售、物流等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推动省内中高端制造业与生产资料市场原材料供应市场开展供需对接,支持模具设计制造、原材料供应、配件供应、市场服务企业发展,提升本地配套能力。到2021年,全省培育50家供应链服务龙头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1.鼓励发展社区生鲜电商平台。支持在大型社区、写字楼及地铁等区域布局生鲜自提柜、智能贩菜机等智慧微菜场,促进社区生鲜配送与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有机结合。大力推广“盒马鲜生”等新零售业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建设绿色农产品电商上行平台。围绕500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聚焦茶叶、食用菌、蔬菜等12个特色产业,完善“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产品上行稳定供给。(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六)做好居民消费促进。
1.优化成品油消费环境。完善全省成品油城乡分销体系,做好已批站点用地需求保障,加快提升农村地区成品油配套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打击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窝点和工地非正规渠道用油的工作机制,规范我省成品油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助;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补贴。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落实新能源汽车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围。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开展“汽车超市”建设。推动贵阳市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适度盘活历年废弃购车指标,满足居民汽车消费需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公安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3.创建中高端消费试点城市。支持贵阳市开展消费升级工作,打造西部地区具有影响力的中高端消费品贸易城市。鼓励引进国际知名中高端消费品牌及运营团队,推进本土优秀原创品牌与全球中高端品牌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贵阳市人民政府)
4.加强展会商贸平台发展。支持各地开展“消费促进月”、购物节、年货节、汽车展销等展会促销活动,办好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中国·贵州国际茶产业博览会等重点展会。到2021年,全省打造3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商贸平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博览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七)加强统计监测。
加强在库重点企业监测,提升限额以上单位库整体质量;加强对限上企业业务指导,确保限上优质市场主体按时按要求入库,实现应统尽统。(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贵州省促进批发零售业上规提质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商务厅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批发零售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资金投入。2019年起,根据各地批发零售业培育情况,整合现有各类专项资金按规定予以扶持,各地要加大对批发零售业上规提质工作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金融支持。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定向降准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批发零售行业特征,推广保理、票据池、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责任单位: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贵州省住宿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
为推动贵州住宿业资源整合、结构调整、做大做强做优,发挥住宿业在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品牌化、特色化、多元化为方向,加快住宿业资源整合、产业集聚、业态创新,提升住宿业规模效应、竞争能力和发展水平。到2021年,全省住宿业营业额年均增长10%左右;培育和新增限上住宿业单位300家,总量达到1100家以上;实现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县(市、区、特区)全覆盖,力争引进1—2家世界排名前十的酒店集团。全省住宿业规模结构、空间结构和品牌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消费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品牌引领规模扩张行动。加快高端休闲度假主题酒店建设,争取引进安缦、六善、COMO、嘉佩乐、星野等度假酒店品牌进入贵州,支持安纳塔拉、悦榕庄、柏联等度假酒店品牌在贵州布局运营。围绕在建拟建房地产项目、城市综合体、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大数据园区、旅游度假区、户外运动基地、美食街、购物街等,把中高端住宿产品建设纳入规划建设,支持通过入股、引入管理等模式,加快锦江、开元、首旅建国、万达嘉华、世纪金源、维景国际、雅高、卡尔森、温德姆、喜达屋、凯悦、万豪、希尔顿、香格里拉、洲际等酒店集团旗下高端品牌在贵州连锁经营;加快推动全季、维也纳、丽枫、和颐等中端酒店品牌落地贵州开展连锁经营;支持贵州本土中高端酒店集团开展品牌输出、管理输出,提升连锁经营规模及效应。(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实施客栈民宿扩容升级行动。围绕黄果树、梵净山、荔波大小七孔、西江千户苗寨等重点旅游吸引物建设客栈民宿。围绕实施乡村旅游“百千万工程”,结合贵州旅游名镇、名村建设,鼓励引导对现有农家乐、农家客栈、家庭旅馆等住宿设施升级改造和服务提升。鼓励引导茅台、西江、青岩、旧州、肇兴等15个国家级特色小镇客栈民俗在建设、改造、提升中突出建筑、文化、生态、服务等方面的特色化风格。鼓励引导旅游热点地区和景区周边乡村、休闲度假资源较为富集的乡村加大投入力度,建设各具特色客栈、民宿、度假村等住宿设施。鼓励引导城市郊区和景区周边小城镇群众充分利用自有宅基地、自有闲置住宅房资源建设、改造和经营特色乡村住宿设施。(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住宿业空间集聚行动。编制住宿行业发展规划,统筹全省住宿业规划布局,有针对性的谋划和引导不同档次、不同规模、不同目标客户群体、不同经营模式的住宿设施合理布点、规范建设、均衡发展。加大高端休闲度假、健康养生、养老酒店、亲子酒店、科技酒店、主题酒店建设;五星级或同等档次商务型会展型酒店、四星级或同等档次酒店进行全省及区域总量把控,要更加注重消费细分需求。以贵阳、贵安新区为重点,建设商务会展、休闲度假、分时度假酒店群;以遵义、毕节红色文化为重点,建设红色旅游主题酒店、生态度假酒店群;以六盘水、安顺为重点,建设生态休闲度假旅游酒店群;以铜仁为重点,建设生态旅游、培育绿色酒店群;以黔东南、黔南为重点,建设生态文化、康养度假酒店群;以黔西南为重点,建设山地户外运动、赛事举办酒店群。以铜仁一带双核为重点,建设环梵净山旅游民宿带;重点培育仁怀—习水—赤水酒文化旅游民宿带、贵阳—遵义—铜仁千里乌江滨河旅游民宿带、花溪—惠水—平塘科普旅游民宿带。开展“全省住宿业100强”典型示范创建活动,提高行业集中度和整体发展水平。(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实施住宿业营收渠道开拓行动。推进住宿业与会展、文化、旅游、体育、农业、医疗、康养、教育培训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扩大服务消费,转变盈利模式,提升盈利能力。注重文旅与住宿业深度融合,引导住宿业利用文旅创意打造沉浸式消费体验;将住宿业态纳入文旅产业项目,通过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融合发展形成体验综合体。计划建设、改造、提升的区域性乡村住宿设施,要围绕和突出山地、文化、民俗、民族等资源要素,把住宿设施打造成集住宿、游览、观赏、体验为一体的旅游吸引物。(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实施住宿业经营模式创新行动。大力推动住宿业品牌整合、资源整合,促进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集团化发展。推行酒店市场轻资产模式,提高行业集中度。依托旅游业发展起来的177个住宿业消费产业聚集区,通过整合消费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形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限额以上住宿业单位。推动大型酒店产业活动单位成立独立法人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外资等参与国有中小型住宿业单位改革。推荐一批优质大型住宿业纳入全省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重点支持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或挂牌。(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六)实施行业服务智慧化行动。完善贵州智慧旅游相关功能,打造集住宿业推广、服务预定、预售结算、实时查询、行业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旅游服务平台,降低交易成本,实现住宿业服务和管理全程、全域、全覆盖。联通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数据平台,实现住宿业单位数据共享。加快乡村智慧旅游建设,为游客提供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网上预订和支付服务。引导市场不同层次的消费选择,密切供需对接,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季节采取差异化促销措施,实现淡旺时段协调发展。支持住宿业对互联网、物联网、VR、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改造提升酒店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统计局、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省公安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七)实施住宿业标准化绿色化行动。深入实施《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建设与服务标准》《贵州省乡村旅游经营户(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标准。推广《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引导住宿企业开展耗能管理和酒店经营指标细化管理,加大绿色饭店创建。推广“绿色饭店生态客房”实施,从空气、水、睡眠、低碳、体验五个方面打造绿色健康生态客房。利用新技术在酒店绿色环保、节能降耗、运营管理、营销收益管理等方面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引导企业以顾客满意度为导向,提升酒店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
(八)实施住宿业人才资源保障行动。依托专业院校(系),加快培养酒店管理中高端人才;以清镇职教城为依托,引进1—2家国际著名酒店管理品牌开展联合办学,建设2—3个酒店人才培训基地;加快筹建贵州文化旅游艺术职业学院,强化酒店职业技术教育。2019—2021年每年开展一场酒店职业技能大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九)实施住宿业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制定出台《贵州省住宿业管理办法》,明确住宿业管理范围、管理权属、管理主体。督促住宿企业以住宿设施安全、餐饮食品安全为重点,严格安全标准,完善安全设施,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分类管理,建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并与税务机关动态信用评价信息形成共享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卫生安全标准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从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住宿行业安全保障水平,创造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主要支持措施
(一)建立奖励机制。以住宿业单位上缴税收为基础,以住宿业税收增长省级留成部分的50%为标准,对上限入统的住宿业单位进行奖补扶持。住宿业单位上限入统奖补扶持实行项目申报制,对新增上限入统住宿业单位,或营业收入分别达到5亿元、5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增幅连续3年分别保持在10%、12%、13%、14%、15%以上的住宿业单位分档次给予资金奖补。奖补资金总额以当年住宿业上缴税收省级财政留成部分增量的50%为限。各市(州)和县(市、区、特区)规模以上服务企业总数在上年基础上每增加1户,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按每户3万元标准给予地方政府一次性奖励,地方政府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规入统证明材料,运用省级奖励资金对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行奖励。(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落实优惠政策。按照“简政放权”思路,研究和制定乡村住宿设施进入市场政策措施。对上限入统确有困难的住宿业单位,符合延期纳税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研究住宿业水、电、气支持措施,对营业收入在500万以上,连续3年增长保持在12%以上的独立法人住宿业单位,在工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基础上再优惠10%—15%。对绿色饭店、星级酒店、民宿客栈、连锁经营经济型酒店等住宿业单位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后,企业可申请污染治理项目补助资金,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应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住宿业单位向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依法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
(三)加大金融支持。引导和推动贵州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支持住宿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住宿业单位的信贷扶持力度,对企业改造经营设施、开设网点、购置节能设备等所需资金和流动资金贷款,通过无形资产评估、有形资产和经营权抵押以及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等多种方式,向住宿业单位提供信贷支持。对优质服务示范住宿业单位和省级100强住宿业单位,金融机构实际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商务厅)
(四)强化定点支持。建立拟培育上限住宿业单位名录库,对基本情况、接待情况、营业收入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明确重点培育和发展对象,安排专人专班跟踪服务。建立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对拟培育对象实施定点支持,积极推动人、财、物等资源向拟培育对象倾斜,及时将达到规模的住宿业单位上限入统。(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加强客源保障。大力实施“走出去”策略,推动住宿业主体深度参与旅游推介及商务活动。结合国内旅游重点市场和重点拓展市场,强化客源导入。推动入境便利化,吸引更多境外人士入黔,形成住宿消费新业态和新热点。加强对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的宣传推广,对优质服务示范住宿业单位、省级100强独立法人机构住宿业单位等品牌龙头企业,纳入全省大中型展会接待指定酒店目录并予以优先推荐。(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投资促进局、省税务局、人行贵州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省住宿业上规提质相关工作。市、县两级政府要统筹做好辖区住宿业上规提质工作,制定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抓实上限入统。压实全省住宿业上限入统工作责任,根据各地住宿业单位基本情况,明确县、乡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制定住宿业上限入统量化目标任务,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规范做好辖区内符合上限入统住宿业市场主体标准基本信息收集,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税务、统计部门。按月、季对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社区)住宿业情况进行督导,切实把握全省住宿业发展情况及上限入统工作推进情况。(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统计局、省税务局、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行业指导。指导成立住宿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管理、宣传营销、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作用。以行业协会为纽带,加大对限上住宿业单位的培育,扩大限上住宿业单位规模和住宿经济总量。跟踪分析住宿业市场运行情况,及时发布住宿业市场信息和行业发展报告,为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提供支撑。(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强化督办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调度,每季度将住宿业上规上限入统推进情况报送省商务厅统一汇总,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将各市(州)、贵安新区住宿业发展纳入全省旅游业、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测评考核内容,相关结果作为地方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贵州省餐饮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
为进一步弘扬我省餐饮文化,打造餐饮品牌,推动全省餐饮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树品牌、促升级、联链条、建标准、育队伍、保安全”发展思路,促进贵州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黔菜餐饮影响力和美誉度。到2021年,全省餐饮业营业额超过1000亿元,年均增长13%以上。新建省级美食街(城)30条(个),培育国家钻级酒家100家,培育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的餐饮企业10家,培育新增限上餐饮企业450家。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餐饮业规划布局。
研究制订《贵州省餐饮业发展总体规划》。将美食街(城)网点布局纳入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将绿色食材原辅料基地建设纳入农业发展规划,将餐饮加工基地(中央厨房)纳入食品工业支持范围。推动食材供应企业、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协同发展,形成种养殖、加工、配送、餐饮、商贸相互配套、相互支撑的产业联动模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制定餐饮业相关标准。
出台《黔菜标准体系》《黔菜术语及定义》及酸汤鱼、牛肉粉、肠旺面、丝娃娃等经典黔菜、小吃烹饪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出台《贵州省餐饮业经营行为规范》和《贵州省餐饮业服务质量规范》。到2021年,评定国家级钻级酒家100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培育引进龙头企业。
1.支持餐饮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发展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特许连锁,形成一批具备品牌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大型连锁品牌餐饮集团。到2021年,培育新增亿元级餐饮连锁品牌企业10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2.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餐饮连锁企业和管理公司,积极发展餐饮管理咨询研究机构,提升餐饮行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大力支持国内外知名餐饮连锁企业总部落户贵州。(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
(四)支持大众化餐饮发展。
1.支持省内各类商业综合体规划建设美食街(城)等大众餐饮聚集区,支持以“统一规划、统一运营、统一收银、统一管理”模式统筹构建的大众化餐饮集群。到2021年,支持省级大众化餐饮试点60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2.支持餐饮企业、团膳食材供应企业与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深入合作,依托互联网餐饮外卖配送平台,满足居民社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大众化餐饮消费需求;支持餐饮企业、团膳食材供应企业依托中央厨房和集配中心积极承建学校、医院等企事业机关单位的餐饮服务外包业务;支持团膳食材供应企业开展社区生鲜配送业务,依托社区智能提货柜进一步提升贵州绿色农产品和食材的配送服务水平。到2021年,支持省级餐饮食材配送龙头企业60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五)实施餐饮品牌创建工程。
1.推动成立黔菜研究机构,支持餐饮行业协会、餐饮龙头企业以贵州多民族餐饮文化为基础,加强对传统黔菜、特色小吃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研发及推广;围绕贵州菌菇山珍、药食同源产品、薏仁苦荞等特色食材,丰富黔菜餐饮“绿色、健康、养生、安全”的品牌内涵,打造菜式丰富、味型多变、食材健康、技法营养的黔菜体系。(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鼓励酸汤鱼、牛肉粉、肠旺面、丝娃娃等特色餐饮品类创新发展,支持青岩猪脚、贞丰糯食等地方区域性餐饮品牌发展壮大,支持各市(州)开展特色黔菜餐饮推广促销活动,挖掘弘扬贵州少数民族特色节庆餐饮文化,积极促进黔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民宗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六)促进多产业联动发展。
1.加快建设集特色美食、休闲娱乐、观光旅游为一体的农商旅综合体,推动以餐饮为核心,促进食材供应、食品加工、旅游康养、人才培训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1年,建设完成农商旅综合体60个。(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推动餐饮企业和食材供应企业建立特色食材原辅料种养基地、中央厨房(加工中心)和集配中心向原辅料种养、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等上下游产业延伸;支持食材供应企业开展黔菜经典小吃、传统菜品和特色原辅材料工业化生产,加快餐饮全产业链发展;鼓励省外餐饮企业采购贵州食材并建设食材供应基地。通过餐饮龙头企业采购需求引导省内绿色食材基地开展“订单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重点围绕重庆、四川火锅餐饮业,大力发展贵州辣椒、花椒、韭黄等食材原辅料生产基地。到2021年,建成30万亩食材供应基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3.鼓励和指导各地统筹旅游商贸资源,加快美食街(城)建设,发挥餐饮企业对特色商业街区等消费聚集区带动作用。支持贵阳市建设贵州名优小吃总汇项目,支持安顺黄果树、荔波小七孔、铜仁梵净山、西江苗寨等省内重点旅游景区打造特色黔菜餐饮街区。到2021年,建设30条(个)省级美食街(城)。(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七)推动餐饮业“走出去”。
1.结合贵州绿色农产品促销活动,重点选择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成都等城市开展黔菜系列推广活动,推动特色食材、贵州绿茶、酱香型白酒进入目标市场。2019年至2021年,每年开展3场以上黔菜系列推广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支持黔菜餐饮企业和贵州绿色食材供应企业参加日本千叶国际食品博览会、美国夏季美食展、香港国际茶展暨美食博览会、中国春季糖酒会等国内外重点展会。2019年至2021年,每年组织1场以上境外黔菜系列推广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事办)
3.加快制作一套黔菜经典菜单、一部黔菜宣传片、一份贵州美食地图、一本黔菜美食故事、一批黔菜美食旅游精品路线、一套经典黔菜制作示范片。丰富传播渠道,通过各类推介会、展会及媒体广泛向社会宣传。2019年完成黔菜系列宣传推广资料。(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八)加强黔菜专业人才培育。
1.加强餐饮产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黔菜技能培训、食品安全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2019年至2021年,每年开展1场餐饮行业专项招聘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开展黔菜技术交流,积极组织黔菜企业和行业协会参加专业技能大赛与学术会议,加快培养和引进高水平职业经理人和高技能人才。支持举办全省烹饪行业技能竞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作。
建立贵州省促进餐饮业上规提质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商务厅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事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统计局、省税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餐饮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扶持,优化环境。
1.加大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现有支持企业(产业)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大对餐饮行业支持力度,发展改革、商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产业扶持资金要向餐饮产业倾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完善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餐饮业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利率优惠政策,完善配套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餐饮企业特点大力开展抵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银担合作等业务。大力扶持省内餐饮企业上市。用好“民贸民品”支持政策,扶持餐饮企业发展。(责任单位:贵州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民宗委、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商务厅)
3.优化配套设施。规范餐饮经营场所和车辆停靠环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在保障安全有序的基础上予以支持。支持餐饮聚集区增设车辆集中停放设施、开展管网改造等配套设施升级项目。进一步规范餐饮废弃物管理,加强对餐饮废弃物处理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餐饮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公共服务功能。(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减轻负担,提升服务。
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和减免政策,餐饮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凭取得的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符合条件的连锁餐饮企业可采取汇总申报纳税的办法申报缴纳增值税;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依法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2.减轻企业负担。对已经按有关要求参加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在省内餐饮企业流动工作的从业人员,无需重复参加培训。(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四)严守底线,保障安全。
1.强化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食材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监管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网络餐饮服务监管、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民航运营、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贵阳海关、贵阳铁路卫生监督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加强餐饮集中用餐单位和行业日常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安全管理;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旅游部门要将餐饮质量安全纳入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铁路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对铁路运营中餐饮环节的日常管理,将餐饮质量安全与运营安全同检查、同考核。(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贵阳铁路卫生监督所)
3.严厉打击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无证餐饮和户外餐饮摊点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加工制作食品,以及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购买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建立联动联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
(五)规范管理,完善统计。
充分发挥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和其它相关社团组织在促进餐饮产业发展中的作用,督促行业协会履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和行业协调职能。加大限上餐饮企业的培育和上规入统工作力度,提高限上企业规模,扩大餐饮经济总量。加强餐饮业统计调查核实,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协调协商,实施重点餐饮企业经营情况监测,跟踪分析餐饮业市场运行情况,不断完善餐饮发展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统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关于《贵州省批发零售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贵州省住宿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贵州省餐饮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政策解读
为推动我省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发展,实现流通消费领域提质增效,根据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4月10日出台了《关于印发贵州省批发零售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三个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48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贵州省批发零售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一)起草背景
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批发零售业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的工作要求,省商务厅针对我省批发零售业企业规模小、行业弱等问题,认真分析批发零售行业发展过程中关于转型升级、创新业态、消费促进等关键环节,起草了《贵州省促进批发零售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于2019年4月4日形成送审稿呈报省政府办公厅。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主要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部分。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紧密围绕实体经济发展需求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要求,推动全省批发业零售业上规提质发展,以流通创新促进商产融合和消费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主要目标。2019-2021年,全省批发业、零售业销售额年均增速均保持在10%左右,力争到2021年,全省批发零售业销售额达到1000亿元。
3.重点任务。分为七个方面,分别是:(1)推动传统市场转型升级;(2)推动零售业创新发展;(3)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4)培育供应链配套企业和产业;(5)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6)做好居民消费促进;(7)完善统计监测体系。
4.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有四个方面,分别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贵州省促进批发零售业上规提质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省商务厅、省统计局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省直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向省政府分管领导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批发零售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大资金扶持。整合各部门支持措施,支持批发零售业在内的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是优化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批发零售业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支持。四是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流程,降低创业成本。建立以商业信用共治,新旧业态、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确保批发零售业上规提质工作取得实效,《行动计划》还要求各市(州)、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贵阳市人民政府,结合打造西部地区中高端消费贸易城市相关工作,研究推动批发零售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快推进批发零售业上规提质发展。
二、《贵州省住宿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一)起草背景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动住宿业创新发展,将旅游业“井喷”红利转换为住宿业发展动能,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等思路,省文化和旅游厅针对我省住宿业总量较小、主体实力较弱、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研究了加快住宿业资源整合、产业集聚、业态创新,提升住宿业规模效应、竞争能力和发展水平等关键环节,围绕推动住宿业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品牌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中需关注的难点痛点,起草了《贵州省住宿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于2019年4月4日形成送审稿呈报省政府办公厅。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总体上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简明扼要交待推进住宿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理念、工作思维、落实路径。工作目标采取定量定性描述相结合,定量目标以现有住宿业基数为基础,对未来三年住宿业营业额及住宿业单位增长进行设定;定性目标是对全省住宿业规模结构、空间结构和品牌结构的优化提升作简要描述。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围绕“上规”、“提质”两大核心提出9项工作内容。(一)实施品牌引领规模扩张行动,通过培育和引进酒店品牌,扩大中高端住宿产品规模,构建高质量品牌体系。(二)实施客栈民宿扩容升级行动,通过鼓励支持新建和已有民宿客栈改造提升,扩大规模,提升档次。(三)实施住宿业空间集聚行动,通过优化空间结构、产品结构、数量结构、档次结构,形成住宿业规模经济,为高质量、高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源动力。(四)实施住宿业营收渠道开拓行动,通过推进住宿业与会展、文化、旅游、体育、农业、医疗、康养、教育培训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扩大服务消费,转变盈利模式,提升盈利能力。(五)实施住宿业经营模式创新行动,通过推动住宿业品牌整合、资源整合,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提高行业集中度。形成一批限额以上住宿业单位。(六)实施行业服务智慧化行动,通过大数据手段大数据应用,提升住宿业服务智慧化水平,加强住宿业相关主管部门数据联通与共享。(七)实施住宿业标准化绿色化行动,通过加强行业标准的实施,提升酒店管理水平,提升游客满意度。(八)实施住宿业人才资源保障行动,通过加强住宿业人才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构建住宿业人才体系。(九)实施住宿业市场秩序整治行动,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创造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
第三部分为“主要支持措施”。(一)建立奖励机制梳理了根据上限入统住宿业单位上缴税收,以及各市(州)和县(区)规模以上服务企业总数增加两种情况下给予资金奖励的政策。(二)落实优惠政策梳理了乡村住宿设施市场准入,税款缴纳、水、电、气、环境保护税等方面可给予上限入统住宿业单位支持的政策。(三)加大金融支持梳理了贵州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金融机构可给予上限入统住宿业单位支持的政策。(四)强化定点支持提出给予潜在上限入统住宿业单位人、财、物等方面服务及支持,推动上限入统基数的扩张。(五)加强客源保障着力解决住宿业客源市场的稳定和扩张,推动住宿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部分为“工作保障”。明确了住宿业上限入统工作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县、乡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制定上限入统量化目标任务及数据调度机制,明确了督办考核方式。
三、《贵州省餐饮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一)起草背景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动贵州餐饮行业创新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加快一二三产融合的工作要求,省商务厅针对我省餐饮行业总量较小、主体实力较弱、行业标准缺失、文化底蕴较薄等问题,研究餐饮行业发展过程中关于品牌打造、文化输出、标准体系、连锁经营、食材供应等关键环节,围绕全力支持餐饮行业健康发展和企业主体的成长壮大,以“贵州绿色食材+黔菜”模式创新贵州绿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产业扶贫,助推脱贫攻坚的思路,起草了《贵州省餐饮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于2019年4月4日形成送审稿呈报省政府办公厅。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主要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
1.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树品牌、促升级、联链条、建标准、育队伍、保安全”的发展思路,深入挖掘传承黔菜历史文化底蕴,打造黔菜餐饮和贵州绿色食材品牌。
(2)基本原则: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精准施策。
(3)主要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总体目标为:全省餐饮业保持年均13%以上的增长速度,到2021年,全省餐饮业营业额超过1000亿元。建成省级美食街(城)30条(个),培育国家钻级酒家100家,培育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的企业10个,每年新增培育150个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累计新增培育限上餐饮企业450家。让餐饮成为推动贵州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因素,努力打造知名特色美食城市。年度目标根据总体目标进行分解(详见行动计划)。
2.重点任务。分为八个方面,分别是:1.做好餐饮业规划布局;2.制定餐饮业相关标准;3.培育引进龙头企业;4.支持大众化餐饮发展;5.实施餐饮品牌创建工程;6.促进多产业联动发展;7.推动餐饮业“走出去”;8.加强黔菜专业人才培育。
3.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有五个方面,分别是:1.高度重视,统筹协作。建立贵州省促进餐饮业上规提质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统计局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省直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向省政府分管领导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餐饮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加大扶持,优化环境。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现有支持企业(产业)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大对餐饮行业支持力度;二是完善金融支持。引入社会资本成立餐饮业发展基金,大力推广餐饮行业供应链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餐饮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三是优化配套设施。规范优化餐饮网点布局、车辆停靠、餐饮聚集区管网改造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等。3.减轻负担,提升服务。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减轻企业负担。4.严守底线、保障安全。加强食材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监管制度标准体系。5.规范行业管理,完善数据统计。加大限上餐饮企业的培育和上规入统工作力度,提高限上企业规模,扩大餐饮经济总量,加强餐饮业统计调查核实,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协调协商,实施监测重点餐饮企业经营情况,为促进企业健康运行提供统计参考,并在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予以指导,跟踪分析餐饮业市场运行情况,不断完善餐饮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助推餐饮业上规提质工作取得实效,《行动计划》还明确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推动餐饮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快推进餐饮业上规提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