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税谱®提示:根据《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0号)有关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规定,同时为确保我市“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在绍兴市国家税务局2015年第3号公告的基础上,对2015年9月30日止本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已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略)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