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5-11-16 沪国税退〔1995〕053号
税谱®提示:根据《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通知》 ( 沪财法[2007]61号)规定,全文废止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77号《关于停止新闻纸
出口退税的通知》。内称:“为了缓解国内新闻纸供应紧张的情况,保障报纸、刊物的正常发行,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对1995年10月11日以后报关离境的新闻纸停止办理退税。”请知照。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