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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通政发〔2020〕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54号)有关清理工作的要求,市政府对《市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通政发〔2017〕59号)公布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30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总计清理文件446件,现将继续有效的文件283件(见附件1)、拟修订的文件35件(见附件2)、失效的文件55件(见附件3)和废止的文件73件(见附件4)予以公布。拟修订的文件须按规定程序于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修改发布工作。

涉及“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园林绿化”的规范性文件,已在《市政府关于公布“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通政发〔2020〕12号)中公布,未列在此次清理结果中。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2.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目录

4.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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