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5-04-05
税谱®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直属机构、区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成品油零售单位增值税纳税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5〕14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应尽快对辖区内成品油批发单位和零售单位(包括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加油站)进行清查。各单位管理科需对辖区内的成品油批发单位和零售单位实际户数及其信息进行清查,根据清查结果比照稽核系统和征管系统内成品油批发单位和零售单位的档案信息进行清理,确保成品油批发单位和零售单位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请将清查后成品油企业名单(见附件1)按原定时间报市局(流转税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