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云南省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托管机构工作考核指标
附件1
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申请审批表
申请银行(盖章): 申请日期:
授信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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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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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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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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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划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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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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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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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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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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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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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信息 |
贷款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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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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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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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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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发放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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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到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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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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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首笔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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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笔贷款是否已按要求录入贷款风险补偿融资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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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及复工复产名单内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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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省级工业转型升级“3个100”重点项目、工业互联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中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及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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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房地产公司贷款、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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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获得保险公司保险、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或纳入财政再担保以及享受其他同类风险补偿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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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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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 |
申请补偿比例及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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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风险分类是否为不良且征信报告中已有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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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补偿标准及呆账损失情况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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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
经审核,___________(同意/不同意)给予该笔贷款风险补偿,补偿比例为不良贷款余额的_______,补偿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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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人: |
复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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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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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
____(同意/不同意)按初审意见进行风险补偿。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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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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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云南省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合作金融机构工作考核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绩效要求 |
计算公式 |
评分标准 |
1 |
风险补偿贷款发放情况 (25分) |
全年风险补偿贷款发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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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风险补偿贷款发放额进行排名,排名前50%(含),得25分;排名前50%-70%(含),得15分;排名后30%,得10分;未发放,不得分。 |
2 |
信用贷款发放占比 (15分) |
全年发放的风险补偿贷款中信用贷款的金额占比情况 |
(XX银行全年发放的信用类风险补偿金贷款÷XX银行全年发放的风险补偿金贷款)×100%(信用类贷款认定以银行上报的口径为依据) |
信用贷款金额占比﹥50%,得15分;30%<信用贷款占比≤50%,得10分;10%<信用贷款占比≤30%,得5分;0<信用贷款占比≤10%,得2分。无信用款发放,不得分。 |
3 |
首笔贷款发放占比 (15分) |
全年发放的风险补偿贷款中首笔贷款的金额占比情况 |
(XX银行全年发放的首笔风险补偿金贷款÷XX银行全年发放的风险补偿金贷款)×100%(首笔贷款认定以银行上报的口径为依据) |
首笔贷款金额占比≥50%,得15分;30%≤首笔贷款占比<50%,得10分;20%≤首笔贷款占比<30%,得5分;首笔贷款占比<20%,不得分。 |
4 |
1000万(含)以下贷款金额占比(15分) |
全年发放的风险补偿贷款中1000万以下贷款金额占比情况 |
(XX银行全年发放的1000万(含)以下风险补偿金贷款÷XX银行全年发放的风险补偿金贷款)×100% |
1000万(含)以下贷款金额占比≥70%,得15分;50%≤1000万以下贷款占比<70%,得10分;30%≤1000万以下贷款占比<50%,得5分;1000万以下贷款占比<30%,不得分。 |
5 |
服务企业数量(5分) |
全年发放风险补偿贷款支持的企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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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风险补偿贷款支持企业数量进行排名,排名前50%(含),得5分;排名前50%-70%(含),得3分;排名后30%,得2分。 无服务企业,不得分。 |
6 |
风险补偿贷款不良率 (10分) |
纳入统计的存量风险补偿贷款不良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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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率为0,得10分;0<不良率≤1%,得8分;1%<不良率≤2%,得6分;2%<不良率≤3%,得4分;3%<不良率≤4%,得2分;不良率﹥4%,不得分。 |
7 |
重点产业贷款发放情况 (5分) |
全年发放的风险补偿贷款中对八大产业、三张牌等重点产业贷款发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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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年发放的风险补偿贷款中重点产业贷款发放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前50%(含),得5分;排名前50%-70%(含),得2分;排名后30%,不得分。 |
8 |
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率(5分) |
全年合作银行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率 |
由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提供 |
对全年合作银行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率进行排名,排名前50%(含),得5分;排名前50%-70%(含),得3分;排名后30%,得1分;零增长或负增长,不得分。 |
9 |
累计追偿收回贷款情况(5分) |
合作金融机构对已补偿资金追偿比例 |
(XX银行风补贷款累计追偿金额÷XX银行累计获得风险补偿总额)×100% |
对合作金融机构已补偿资金追偿收回情况进行排名,全部追偿收回风险补偿资金的,得5分;追偿比例排名前50%(含),得3分;排名在前50%-70%(含),得2分;排名后30%,得1分;零追偿的,不得分。 |
合作金融机构未发生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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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金融机构未发生补偿情况的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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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分项(15分) |
风险补偿配套政策出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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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出台一项政策可加5分,最多不超过15分。 |
11 |
扣分项(15分) |
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放大倍数应控制在5-10倍(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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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大倍数为存入风险补偿金10-20倍,且不良率为2%-4%(含)的,扣5分,不良率高于4%的,扣10分; 2.放大倍数20-50倍,且不良率1%-3%(含)的,扣5分,不良率高于3%的,扣10分; 3.放大倍数超过50倍,且不良率0-1%(含)的,扣5分,不良率高于1%的,扣10分。 |
信息录入质量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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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月被审核发现录入贷款风险补偿融资平台信息错误(包括贷款发放信息、不良贷款信息、贷款结清信息等),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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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否决项 |
金融机构报送数据存在造假的、或报送数据中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占全部报送数据30%以上的,一经核实,取消次年合作资格。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补偿贷款发放倍数低于存入风险补偿金5倍的,取消次年合作资格。 |
附件3
云南省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托管机构工作考核指标
序号 |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 |
1 |
贷款项目管理 |
贷款项目审核情况 |
贷款审核把关不严(未严格按照补充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如被列入审计、巡视问题清单且属于托管机构责任或与其相关联问题的),扣10分。 |
贷款风险补偿融资平台管理情况 |
实时关注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补偿贷款不良情况。超过3个月未审核合作金融机构填报风险补偿贷款不良情况,扣3分;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补偿贷款不良率超过5%,但托管机构未于次月上报暂停合作报告,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如列入审计、巡视问题清单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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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申请初审情况 |
审核不良贷款补偿申请不严格,违规将不应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的贷款纳入补偿,经复审发现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包括但不限于造成风补资金错拨,或列入审计巡视问题清单),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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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金管理 |
风险补偿金管理情况 |
未严格履行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职责,造成风险补偿资金无故流失,扣10分,造成不良后果的(如列入审计、巡视问题清单),扣20分。 |
跟踪追偿情况 |
未及时跟踪合作金融机构履行风险补偿贷款追偿义务(以台账资料为准),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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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资金回款情况 |
合作金融机构资金追偿后,未及时督促其于每月28日前返还托管机构专用账户,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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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息报送 |
贷款风险补偿融资平台审核报告报送情况 |
每月终了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贷款风险补偿融资平台审核情况报告的,扣3分。 |
风险补偿金托管及追偿报告报送情况 |
每季终了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托管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及追偿情况报告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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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报告报送情况 |
考核结束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对合作金融机构的考核报告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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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领导小组办公司要求报送情况 |
未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在规定时限提供资料或报告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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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用支付及扣分说明:所有项目均为扣分项,每扣一分,扣减托管费1%,最多扣减全年托管费用的70%。当年支付托管费用的30%,次年考核及审计结束后视考核结果支付尾款。如扣满40分,终止次年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