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 心支行,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党群工作部、人民银行平 潭综合实验区支行,各有关金融机构:
现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 ( 财金〔2018〕22号) 转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台湾同胞来闽就业创业的,按规定同等享 受我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二、各单位要简化流程、规范程序、提高效率。请各地尽快 制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业务操作规程、工作人员 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2018年底前分别报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备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2018年 9月 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