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人发〔2005〕41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7年3月20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1979-2014年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闽人社发〔2017〕1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人才人事方面政策文件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6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设区市人事局、教育局,省直及中央在闽单位,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教学厅[2004]4号)(见附件一)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普遍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试点学校)网络教育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网络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是指普通试点学校于2002年12月31日之前录取的网络教育全日制高中起点本专科毕业生(“普通”即指普通试点学校在当年招生简章中承诺发放普通高校教育毕业证书)和2004年7月1日之前录取的网络教育全日制普通专科升本科毕业生。
我省这类学生共有3340人,2004年毕业的共有787人。根据教学厅[2004]4号文件精神,对于符合发放就业报到证条件的网络教育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我省给予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在备注栏备注“网络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字样(样式见附件二)。
各地有关部门、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协作,积极配合,把上述网络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纳入毕业生就业管理范围,共同做好毕业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工作,为这类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附件一:《关于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教学厅[2004]4号)
附件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略)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教育厅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