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12-02 云国税函〔1999〕375号
税谱®提示:根据《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云国税函〔2007〕574号)规定,全文废止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函〔1999〕704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云南省邮电管理局所属的各级电信企业(名单见附件一)1999年
企业所得税由电信总局在北京市汇总缴纳;省邮电管理局所属的非电信企业(名单见附件二)就地缴纳
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