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须知
一、竞买程序
1、竞买意向人按公告要求备齐报名资料,填写报名申请表,向出让人提出竞买申请。同时交纳XX元地质资料成果费。
2、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向竞买申清人出具报名回执。
3、竞买申请人自行到矿区进行现场踏勘,如需踏勘介绍信可由出让人提供。
4、竞买申请人按公告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向出让人提供交款的银行进账回单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和提交矿业权竞买承诺书后,取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
5、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按照公告要求报价。
6、挂牌成交后,出让人与竟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会同。
7、未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到出让机关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需向出让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保证金退回原交款账户。
二、 须注意的重要事项
1、竞买申请人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出让人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为已有的地质勘查成果,不对竞买申请人构成任何承诺,竞买申请人自行评估投资风险和回报。竞买申请人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地质资料无异议接受,对参与挂牌活动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竞买保证金须以转账方式交付,并在交款的银行进账单摘要栏注明是哪一宗或哪几宗矿权的竞买保证金。
4、本次挂牌采用无底价增价的竞价方式,出让起始价以公告为准。
5、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该竞买人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两名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6、挂牌活动中所涉及的金额,均以人民币支付。
7、挂牌活动第束后,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该成交确认书一经签订,即具有合同效力。竞得人应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
8、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自动丧失,所交纳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恶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出让标的;
(2)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3)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确认书约定签订《采
矿权出让合同》。
9、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持《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或《探矿权出让合同》并自行备齐新立采矿权所需的资料,依法向贵州省XX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矿业权竞买承诺书
X X X X国土资源局:
我方已详细阅读你局年月日发布的《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对你局提供的挂牌文件及地质资料均无异议,已按公告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自愿参与竞买,并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1、我方对参与竞买的矿权所在矿区情况已充分了解,对投资的回报和风险已有足够认识;对申请新立采矿权的相关规定已清楚。
2、我方接受你局挂牌文件中《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样本)》、《采矿权出让合同(样本)》的内容,在成为竞得人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我方不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视为我方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已交保证金你局不予退还。
3、我方对挂牌出让活动中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竞买入(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贵州省XXX 国土资源局的委托,XXX交易局(以下简称“出让人”)于年月日至月日时,对贵州省县矿区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挂牌结束,出让人与竞得人对成交结果确认如下:
一、截止年月日时,(以下简称“竞得人”)于X X X X交易局以最高报价人民币万圆(小写:¥元),竞得矿权。
出让人、竞得人对挂牌过程和成交结果均无异议。
二、竞得人认真阅读了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对出让标的和申请新立采矿权的有关要求已有清楚了照,接受出让文件中《采矿权出让合同(样本)》的内容,向出让人提交了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及竞买承诺书,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三、本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的,竞得资格自动丧失,所交保证金出让人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即转作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全履行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在约定时限未能交清成交价款或用于支付成交价款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相关事宜,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另作约定。
六、本确认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出让人(章):竞得人(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受托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采矿权出让合同
(样本)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知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事项为甲方受贵州省XXX国土资源局委托,通过公开挂牌形式,将贵州省矿权(以下
简称“采矿权”)出让给乙方的有关事宜。
第三条 所出让的采矿权位于,矿区面积平方公里,所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由下表所列的个坐标点圈定: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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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深度以评审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的资源赋存标高为准。
第四条采矿权出让期限为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由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 法》的规定确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出让期限内届满,可依法申请延续。
乙方应在合同签定之日起12个月内备齐相关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呆矿许可证。
第五条 采矿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小写
¥: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交清。
采矿权价款以分期付款方式缴纳。首期价款万元
(¥:元)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交清。余款在1年内分期等额缴清。(具体时间及金额双方协商后约定)。
根据财建〔2006〕694号文的规定,乙方分期缴纳采矿权价款,应按当年银行同施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计算资金占用费的基准日为首期价款缴款日。
乙方支付的款项以实际到达甲方银行账户的日期为准。
乙方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全履行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说明:出让价款金额低于2000万元的不能选择分期交纳)
第六条甲方在乙方付清采矿权出让价款、备齐申请新立采矿权所需资料后,协助乙方按规定向贵州省xxx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第七条乙方在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无偿收回该采矿权,乙方已支付的采矿权出让价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也
(一)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乙方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二)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注销或吊销的;
(三) 采矿权出让合同终止的;
(四) 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一直未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资料的。(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况出外)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终止合同理由。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缴付出让价款的,从滞纳之日起甲方按日加收延迟支付款项2%的滞纳金,逾期30日未缴付的,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收回采矿权,前期交纳的价款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法定义务后,发证机关未按相关规定颁发采矿权许可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若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纳的探矿权出让价款本金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按照采矿权出让价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国家、省的政策调整造成不能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应于不可抗力消除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向另一方说明,并提交全部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书面说明材料。
对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部份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均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尽量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在延迟履行合同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变更名称、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等重要事项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变更原因及变更后有关事项书而通知另一方。因变更一方延迟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变更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 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各执2份,送贵州省xxx国土资源局备案1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共4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十七条本合同涉及的金额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 小写数鞭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十八条 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竞得人(章):
法人代表(或受托人):法人代表(或受托人):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报名时同: 年 月 日
矿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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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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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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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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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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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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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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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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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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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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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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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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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号:)委 托(身份证号:)代表本人参与贵州省XXX交易局组织的挂牌出让活动,全权处理挂牌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本人对受托人在竞买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及行为均予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报名回执(留存联)
:
经审查,你方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符合挂牌出让公告要求,请按公告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承诺书,取得竞买资格后,参与挂牌活动。
年 月 日
报名回执
:
经审查,你方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符合挂牌出让公告要求,请按公告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承诺书,取得竟买资格后,参与挂牌活动。
年 月 日
矿业权挂牌出让报价单
(第一联)竞买人留存
竞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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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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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次数 |
第次报价 |
本次报价时间 |
年 月 日 时分 |
本次报价金额 |
人民币大写: |
人民币小写:¥ |
竞买人:
出让人:
矿业权挂牌出让报价单
(第二联)竞买人留存
竞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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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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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次数 |
第次报价 |
本次报价时间 |
年 月 日 时分 |
本次报价金额 |
人民币大写: |
人民币小写:¥ |
竞买人:
出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