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5-11-03
税谱®提示:根据《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税公告2018年第14号)规定,全文废止各直属局、区局:
为贯彻落实《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2号),加强和规范教育储蓄利息所得免税管理,堵塞征管漏洞,现将《《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 ( 国税发〔2005〕148号 转发给你们,根据实际征管情况,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