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夯实企业质量和品牌基础、推动工业企业质量提升发展的十三条措施的通知
岩市监〔2021〕176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科室、经开区分局、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单位、特检分院:
现将《夯实企业质量和品牌基础、推动工业企业质量提升发展的十三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夯实企业质量和品牌基础、推动工业企业质量提升发展的十三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和《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
龙政综〔2021〕51号),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就提高工业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助力培育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优势,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 增强工业企业质量发展提升的动力
1.推进标准衔接、实施“标准领跑者”战略。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 ,指导帮扶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对标国际标准、国内外先进标准水平,推行“标准排行榜”制度,提升企业的标准话语权。(责任科室:标准化科)
2.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大力实施质量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企业应用QC、精益生产、卓越绩效等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质量竞争优势。推动企业从追求产品质量“合格率”向追求顾客“满意度”跃升。以科技创新增强企业的质量发展动力,通过科技项目研制提升质量、计量服务企业发展能力,为重点用能单位科学用能、管理节能提供质量、计量技术支撑。(责任科室:计量科、市计量所、质量发展科、知识产权科)
3.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强化知识产权对创新引领的推动作用,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
二、 创建工业企业质量品牌提升的环境
4.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高效便捷的准入机制。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实施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提升企业信用行为。畅通企业准入退出渠道,推行企业登记、退市便利化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提高工业产品准入便利化。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深化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通办”融合,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 1 个工作日以内。(责任科室:信用监管科、注册审批科、质量监督科、工许审查中心)
5.推动企业质量品牌创建。培育发展具有本土特色的地理标志商标,打造我市地域产品特色品牌。同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要充分运用我市丰富资源,积极申报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含量高、社会影响大的品牌,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增强企业竞争力。(责任科室:商广科)
三、 培育工业企业的质量竞争优势
6.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质量协同提升。以5+N重点企业为龙头,围绕重点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发挥龙头企业的质量优势,通过标准水平评价、供方认证、实验室比对互认等形式带动上下游产业企业质量的协同提升。(责任科室: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检测科、质量监督科)
7.优化提升质量认证服务,畅通政策传导渠道。推动企业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开展中小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引导企业以国际通行的认证手段,提升制造业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品质。(责任科室:认证检测科)
8.增强质量人才的建设,提高劳动者质量素养,充分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开展质量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组织参加培训等提高企业生产和品控人员的质量素养。加强市场监管系统人员的业务交流和培训,提高服务企业和做好质量安全保障的能力水平。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引导重点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提高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责任科室:质量监督科、人教科、质量发展科)
四、 夯实工业企业提升发展的质量基础
9.加强计量、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动产业计量开展,推进中小企业测量管理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建立计量标准,提升企业计量实验室检测校准能力。增强国家质检中心和市食品检验中心的检验项目和检验能力,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企业发展技术需求的响应能力。加快“省专用车辆检验中心”的建设进度,提升服务龙岩专用车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责任科室:科信科、认证检测科、计量科、市计量所、市质检所、特检龙岩分院)
10.完善企业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应用。围绕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通过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手段,以计量特派员、实验室开放共享、质量技术帮扶,商标、知识产权服务等方式提高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服务水平。(责任科室:标准化科、计量科、质量发展科、质量监督科、商广科、知识产权科,市计量所、市质检所;特检龙岩分院)
五、 优化工业企业质量发展的保障机制
11.完善公正监管机制,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为企业发展松绑解套。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文明柔性执法、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执法,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加大对重点工业产品的质量抽检力度,强化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健全完善水泥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机制。(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科、质量监督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综合执法支队)
12.强化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加大企业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排查整治,强化工业锅炉运行质量监督抽查。完善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体系,构建电梯安全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责任科室:特安科)
13.落实质量激励政策措施。一是推行质量奖励制度。根据《
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
龙政综〔2020〕83号号),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获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二是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企业以专利权进行质押获得贷款并还清贷款、符合贴息条件的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根据《
龙岩市专利运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 (
龙政办〔2019〕88号),每年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定,对认定为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扶持经费专项用于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根据《
龙岩市专利奖评奖办法(修订)》(龙政办〔2016〕40号),每两年开展一次专利奖评审,对获市专利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6万元、2万元。三是加大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支持。根据《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 (
龙政办〔2016〕211号),对取得全国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分委会、工作组承担单位资格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担任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省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单位,每完成一项,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质量发展科、标准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