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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加快培育发展特色民宿产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加快培育发展特色民宿产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6〕63号
 

税谱®提示:根据《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黔东南府发﹝2018﹞3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黔东南府办发〔2018〕4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加快培育发展特色民宿产业的指导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黔东南州加快培育发展特色民宿产业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全州旅游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州民宿标准化、规范化运营,提升接待服务质量,促进老百姓增收,根据中央、省有关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州创建中国苗侗风情国际旅游目的地、中国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唱响“苗乡侗寨情·大美黔东南”品牌形象,现就加快发展特色民宿产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变化,旅游扶贫、老百姓增收,顺应城乡居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愿望,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突出生态、绿色、环保、休闲特色,依托区位、交通、生态、文化等优势,以“农文旅”一体化发展为平台,以民族文化旅游、精准扶贫为抓手,紧紧抓住创建中国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和大众旅游时代蓬勃兴起的机遇,整合资源,打响“苗乡侗寨情·大美黔东南”旅游品牌形象,充分发挥特色民宿业在提升产业、致富农民、繁荣农村的引领作用,充分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州资源优势,开发包括景观特色、生态特色、地方美食、文史展示、文化特色、乡土特色主题民宿村,带动农业经济发展,构建“一园一特”、“一村一韵”的“民宿+”农村经济新业态。


(二)主要目标。


以全州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旅游乡(镇)、城市集散中心周边;农业产业园区、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移民新区;大健康产业带等区域优先发展,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稳步推进我州特色民宿产业发展。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到2018年,全州建成民宿示范点300个,新增现代特色民宿户10万户以上。


2016年,启动建设阶段。实施布局规划、招商宣传和规范建设等工作,建设现代民宿示范点20个以上。


2017年,全面推进阶段。进一步深化产业联动、融合发展,整体营销渐入佳境,“苗乡侗寨情·大美黔东南”民宿品牌效应初步显现,建成民宿示范点100个以上。


2018年,规范提升阶段。全面完成目标建设任务,民宿产业成为我州农村经济的新支柱、新引擎,在全省形成示范效应,“苗乡侗寨情·大美黔东南”民宿品牌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建成民宿示范点180个以上。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各方参与”的原则,构建不同规模、类型及经营模式的市场主体,按照特色突出,配置合理、引入国际标准的要求,共同推动特色民宿业发展;坚持环境优先,与美丽乡村创建、现代农业园区、大健康产业带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的原则,依托自然、人文、产业等优质资源,注重个性特色,提升品位、品质,不断“做精、做强、做特”特色民宿产业。坚持“助推产业拓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原则,促进自然与生态更加融合、文化与休闲更具内涵、产业与营销更为高效,农业+旅游效益更加显著。


二、建设要求


特色民宿是指利用农民空闲的房屋(或闲置的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等),按照“自然、生态、人文、康养、体验”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等资源,以及农事体验等农业生产活动,经整体设计、修缮和改造,为游客提供具有乡村休闲养生功能的住宿场所。在建设过程中,要体现以下要求:


(一)民族风情韵味浓厚。特色民宿要充分体现当地的苗、侗等民族的生活特点,突出农耕体验、户外运动、休闲养生、民俗风情、民族节庆活动和历史文物古迹的展示及保护等不同主题,差异化发展多形态的特色民宿。


(二)建筑风格符合规划。特色民宿的建筑外观要体现苗侗族建筑物的特色,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相协调,符合已经批准的规划,提倡就地取材,使用低碳、环保和阻燃防火的天然质朴材料,并将苗、侗民族文化、农耕文化特色与现代元素有机融合,以满足现代都市人及不同层次消费人群的审美需求。


(三)装修设计各具特色。特色民宿的室内装修要秉持创意,注重细节和防火,凸显个性,要融入民族文化元素,开发各具特色的民宿产品。配套必需的设施设备,让消费者获得舒适的体验。


(四)新型产业协同推进。以特色民宿业发展为重点,整体推进农家乐休闲、乡村景点观光、农村运动休闲、民族节庆活动、农事体验等农村新型业态的发展。让消费者既能亲身体验乡情、乡味、乡韵的农村生活。参与体验农事,从而带动农产品的销售和农村其他产业的发展。


(五)基础配套舒适安全。水、电、路、网络、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卫生设施齐全,有响亮的特色民宿品牌和互联网宣传推广平台,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既能为游客提供经济便捷的人文服务,又提供人身财产等安全保障。


三、扶持重点


(一)民宿示范点建设。在特色民宿产业政策的引导下,通过多种方式,吸引有实力、有文化、有创意的投资者和市场主体,通过统一利用或租用农房、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等,经整体修缮改造,为游客提供较高品位的精品民宿、特色民宿和主题民宿产品。制定出台《黔东南州特色民宿管理办法》,具体要求以黔东南州特色民宿示范点建设标准(另行制定)为准,凡通过州级考核认定的,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补助。


(二)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切实提高民宿点(户)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推进民宿区域一体化融合发展,多方整合政策、项目和资金,重点用于示范点外部环境美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宣传标识设置等方面。


(三)整体宣传营销。州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全州特色民宿产业整体宣传营销工作,由农村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资源共享、平均分配,重点用于塑造“苗乡侗寨情·大美黔东南”现代特色民宿品牌形象,扩大黔东南州特色民宿在全省和长江经济带、珠三角经济圈乃至国内外的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特色民宿产业的决策部署,成立黔东南州特色民宿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各县(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把农村特色民宿产业发展作为加快农业农村经济转型、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规划、落实责任、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特色民宿产业加快发展。


(二)加强管理服务。开展特色民宿产业发展试点,探索总结出最优的发展方向、路径和模式后再推广。由州特色民宿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州旅游、住建、规划、公安、消防、卫生计生、环保、工商、文化、投资促进、电商、金融、林业等部门针对民宿产业发展制定特色民宿消防安全标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的确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提升特色民宿产业发展。


(三)加强主体培育。围绕特色民宿产业发展,打造一批民宿示范点,以精品为典型引领农民创业就业,融合产业发展,创新提升全州民宿业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宣传民宿资源,创新方式方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市场资本和管理团队参与全州特色民宿业的发展。


(四)加强考核督查。建立健全发展特色民宿产业工作实绩的科学评价机制,完善考核督查办法,州委州、政府每年对重点试点示范县(市、区)年度工作实绩情况单独考核,对完成进度、质量情况列入州级大督查范围重点督查。


(五)加强宣传发布。充分运用各类传播媒体,在网上网下广泛开展多层面、多渠道、多样式的宣传发布活动,把握时间节点,全面宣传加快特色民宿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实效典型等;充分发挥全州旅游资源的优势,与携程、阿里旅游、去哪儿、途牛、驴妈妈、同程等旅游电商企业合作,建立网上黔东南旅游旗舰店或黔东南专区。加快黔东南旅游信息系统建设。深入推进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景区、智慧旅行社、智慧饭店、智慧乡村创建工作。统筹谋划、精心包装,积极组织相关线上体验、推荐和展销等活动,营造氛围,引导我州特色民宿产业积极健康发展。


附件:1.黔东南州特色民宿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2016年特色民宿示范点规划建设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