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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优势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的意见【全文废止】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优势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的意见【全文废止】

黔府发〔2012〕33号


税谱®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 ( 黔府发〔2020〕16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黔府发〔2024〕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2〕2号)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水能、煤炭、铝土矿、磷矿等我省重要优势资源开发,大力发展上下游深度融合、以经济利益为纽带、跨产业协同的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一体化产业,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优势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是指依托我省能矿资源优势,按照循环经济要求,以资源高效利用为核心,以资本联接为纽带,在煤、磷、铝等优势资源开采、加工、利用过程中,合理规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整合重组,延伸产业链、拓宽产业幅,构建主体企业明确、耦合特征明显、资源有优势、要素有保障的一体化产业体系,实现集聚发展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产业取得长足进展,成为拉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产业。进一步加快优势资源,特别是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发展,是我省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壮大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产业竞争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重要支撑,对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二)发展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和循环经济道路,以资源为依托,以园区为载体,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技术创新为支撑,培育壮大省内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大力发展煤、磷、铝等优势资源精深加工,实现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一体化协调配套发展,建设我国南方重要的资源深加工基地,构建我省以资源为依托的原材料工业新优势。


  (三)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期末,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实现“四个翻番”、“四个千亿”和“五个提升”:在2011年的基础上,煤电磷产值翻两番,超过1000亿元;煤电铝产值翻两番,超过1000亿元;煤电钢产值翻一番,超过1000亿元;煤电化产值翻三番,超过1200亿元。要素保障和产业耦合能力显著提升,形成3个千亿元级产业聚集区;企业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形成15个百亿元级集团企业;矿产资源就地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转化率超过8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利用率达60%以上;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拥有量和产品安全控制能力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煤电磷一体化产业。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的精细磷化工产业,实现磷资源梯级开发利用,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到“十二五”期末,形成3个大型磷化工产业基地,全省煤电磷一体化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


  煤电铝一体化产业。壮大产业规模,加快发展高附加值的铝精深加工产业,延长产业链。到“十二五”期末,形成5个以上大型铝及铝加工企业,氧化铝和电解铝深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全省煤电铝一体化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


  煤电钢一体化产业。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的钢铁产业及钛产业,推动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利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到“十二五”期末,形成4个煤电钢一体化产业聚集区,钢产量达到1000万吨以上,全省煤电钢一体化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


  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加快发展具有煤、水等资源要素保障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到“十二五”期末,形成7个大型煤化工产业聚集区,全省煤电化一体化产业产值超过1200亿元。


  煤炭、电力产业。加强煤炭资源勘探,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加快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提升煤炭产业规模和水平,建设南方重要煤炭基地,保障省内需求。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原煤产量达到2.5亿吨,其中省内发电用煤约1亿吨,一体化产业用煤(含热电联产机组)约9000万吨。到2015年,全省电力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建成20个左右一体化配套热电联产项目。


  二、以规划为引领,促进煤、磷、铝等优势资源有序开发,加快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发展


  (四)完善优势资源一体化产业发展规划。根据我省水资源、煤炭、磷矿、铝土矿资源优势,结合我省产业基础和国内外发展趋势及市场和产业技术发展方向,按照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要求,科学制定和完善我省优势资源一体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优化产业布局。以产业发展规划为指导,积极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走精细化、集约化发展之路,实施“补链、拓幅、升级”改造,着力延长产业链,高起点发展符合产业政策高附加值的资源深加工产品,做大做强一体化产业。


  煤电磷一体化产业。着力提升重点磷化工企业矿山装置及配套能力,有序开发利用磷矿资源,加强磷矿伴生资源深度利用。以开发高纯磷、湿法磷酸净化为基础,大力发展精细磷化工,实现磷资源梯级开发利用;积极发展材料级、食品级、电子级、医药级、饲料级磷酸盐和阻燃系列、新能源动力电池用磷化物等精细磷化工产品。控制磷系复合肥产能规模。


  煤电铝一体化产业。着重提升铝土矿开发-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综合配套能力和产品竞争能力,建设铝加工园区,推广运用高精密板带等先进技术,积极发展为LED产业配套的高纯度氧化铝,为航空、航天、汽车等装备制造业配套的高强度铝合金,高性能铝板、铝带、铝箔、铝管、铝棒、铝型材、铝线材等铝深加工产品。


  煤电钢一体化产业。加快钢铁产业升级改造和产品结构优化,大力发展精品长材、优特钢、特殊钢、优特板、带、卷等系列产品,推进钛钢结合、钛化结合,发展海绵钛、电子级高纯钛、高钛铁、高质钛化工产品、钛合金以及钛材加工等系列产品;适度发展铁合金产业,实施总量调控,加快锰系、铬系、硅系铁合金和工业硅结构调整,以节能降耗为重点进行技术改造,开发高纯铁合金、复合合金、精炼合金等系列产品。


  煤电化一体化产业。着重发展煤炭液化、气化、煤制烯烃、煤制醇醚等现代煤化工,优化发展新型煤焦化及焦油深加工,对已建成的传统煤化工项目实施升级改造,控制煤制化肥生产规模。发展电石法氯碱化工,做好氯碱产业与钛产业、铝产业、建材产业的耦合发展。积极推进锰、钡精细化工等产业发展。


  (五)加快制定优势资源一体化开发配置规划。在一体化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抓紧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的意见》(黔党发〔2012〕18号)的精神,编制优势资源一体化项目矿产资源保障规划或资源配置具体方案,促进一体化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加快推进煤炭、磷矿、铝土矿等资源整装勘查,增强资源的保障能力;加强矿业权投放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调控,建立资源开采与深加工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利益共享机制,支持一体化主体企业参与资源整合和资源分配,引导煤炭、磷矿、铝土矿等资源向我省优势骨干企业聚集;推进煤炭矿业权审批改革试点,合理布局和有序投放煤炭矿业权,为一体化资源配置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具体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提出一体化主体项目的推荐名单,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名单制定矿产资源保障规划或具体配置方案。


  三、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建设上下游联动发展的产业聚集区


  (六)加快培育和引进一体化龙头企业。大力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带动战略,在资源配置、要素保障、投资融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大力支持磷、铝、钢、化行业重点企业发展,努力培育一批一体化龙头企业。抢抓产业转移机遇,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吸引国内外优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我省一体化投资和经营,发挥其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加快我省一体化进程。支持龙头企业重点发展高端和上游产品,加快裂变扩张,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强和中小企业市场适应快、体制机制灵活的优势,引导中小企业围绕龙头企业重点发展下游精深加工产业和关联产业,推动产业链延伸、产业幅拓宽,提高产品附加值,形成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多元共生、齐头并进,上下游产业协调推进、产业链条完整的产业发展格局,推进产业集聚发展、集群发展、集约发展。


  (七)加快建设煤电磷产业聚集区。大力支持瓮福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开磷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锦麟化工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煤电磷一体化项目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开展产业协作,着力建设瓮安-福泉、开阳-息烽、织金千亿级煤电磷产业聚集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和贵阳市、黔南州、毕节市要统筹完善产业聚集区及相邻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同时,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要求,创造条件,推动热电联产机组建设,加快打造煤电磷千亿级产业聚集区。积极推进织金新华矿区磷与稀土分选、分冶技术试验,为尽快实施煤电磷一体化项目创造条件。


  (八)打造煤电铝一体化产业聚集区。支持中铝贵州企业、贵州广铝公司、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其亚铝业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贵阳、遵义铝加工园区,引进精深加工企业,利用中铝贵州分公司、中铝遵义铝业公司等主体企业铝液直接加工生产铝精深加工产品。加快清镇-修文、遵义县、务川-正安-道真、黔东南、黔南等地区铝土矿资源勘查和矿山建设,增强资源保障能力。贵阳市要统筹完善清镇、白云园区发展规划布局,完善区域供电网路等配套条件,推动建设一体化企业热电联产机组,着力建设千亿级铝工业聚集区。遵义市、黔东南州要统筹完善和平、湘江、苟江、炉碧园区规划,推动一体化企业热电联产机组建设,发展铝精深加工业;规划建设务正道煤电铝循环经济园区热电联产机组,保障能源供应。六盘水市、黔西南州、安顺市要充分利用自身能源优势,使用域外氧化铝资源,发展铝精深加工。


  (九)加快建设煤电钢产业一体化聚集区。支持水钢老厂区结构调整和技术装备提升改造、盘县首黔煤电钢化一体化、贵钢搬迁技改、赫章县煤电钢产业承接、独山不锈钢基地等项目建设。新建或利用现有煤焦化装置,建设配套热电联产机组。加快建设钟山区水月、修文县扎佐、盘县鸡场坪、赫章县珠市雉街、独山县麻尾等煤电钢一体化工业园区。在黔南、黔东南、黔西南、铜仁等铁合金企业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一体化主体企业,探索通过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整合利用当地小水电等方式,保障电力供应,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十)加快煤电化产业一体化聚集区建设。在毕节、六盘水、黔西南、遵义等煤炭富集区,发展煤炭深加工,特别是煤炭液化、气化、煤制烯烃、煤制醇醚等现代煤化工产业和氯碱工业。重点实施中石化织金煤制烯烃及煤制天然气、贵州黔希煤化工公司煤制乙二醇、盘江投资控股集团公司煤制烯烃、贵州渝富能源开发公司毕节、黔西南煤炭液化、中电投绥阳化工公司和贵州金宏化工公司氯碱化工等煤电化一体化项目。加快建设织金、大方、黔西、金沙、普定、六枝、水城、盘县、兴仁、兴义、桐梓等煤电化基地,黔北氯碱化工基地。结合相关园区规划,探索以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电力直接交易、地方小水电供电等方式保障能源供应的途径。在铜仁、黔东南、遵义、安顺等锰、钡资源富集区大力发展锰系、钡系精细化工。鼓励和支持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综合利用。


  四、加快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一体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十一)鼓励企业联合重组。围绕建立产业分工协作体系,按照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股权多元化的要求,大力推进企业整合重组,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产业共生耦合。鼓励和支持省内外煤、电、铝、磷、钢铁等行业龙头企业按照大型化、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多联产的要求,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以产权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采取相互参股、控股和收购等多种方式,推进煤、电、钢铁、铝、磷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形成一批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区域的大型企业集团,提升产业关联度。支持大型煤炭企业发展热电联产,通过资产重组实现一体化经营。鼓励和支持资源开采企业和资源深加工主体企业之间以资本为纽带,组建企业集团或企业联合体,提高产业一体化协作水平和企业综合竞争力。


  (十二)完善一体化产业电力供给方式。积极推进以大电网供电为主,企业热电联产机组、余热余压综合利用自备电、地方中小水电等多种形式配套供电模式,保障电力供给。超前规划建设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一体化聚集区和园区供电设施,切实提高一体化产业企业电力保障能力和比较优势。探索建立电力直接交易的电价形成机制,在确保一体化产业市场竞争力的前提下,兼顾电网企业利益,合理确定输配电价格。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产业园区新增负荷允许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由省物价局、贵州电监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电力直接交易办法,在2012年底前开展首批试点。


  (十三)建立完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机制。鼓励一体化主体企业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支持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参与建设,培育和拓展用量大、需求稳定的蒸汽负荷,实现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提高产业发展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电网企业要做好热电联产机组与大网联接的有关工作,提供相应的入网技术服务,确保机组安全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由省物价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原则,尽快制定热电联产机组系统备用费收费标准及推行措施,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十四)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落实“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发展原则,把节能减排放在重要位置,优化煤、磷、铝、电、水、地等资源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强化行业污染控制。加强园区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实现污水零排放和废物集中统一处理。科学规划建设标准厂房,提高投资强度,促进土地资源节约利用。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磷、铝等资源开采、行业准入政策,调控资源流转,强化就地深加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规划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循环产业园区,按照循环经济工艺设计一体化项目,加强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烟气脱硫、粉煤灰、赤泥、磷石膏、脱硫石膏、电石渣、黄磷渣、黄磷尾气等大宗工业废弃物规模化、资源化利用。


  (十五)以扩大开放促进一体化产业发展。积极借助外力推进优势资源一体化发展,大力开展优势资源一体化产业招商引资,创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引资质量,通过以商招商,以产业链招商等方式,吸引和鼓励国内外优强企业投资参与开发建设;以大项目为龙头引进下游关联产业企业,带动中小企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围绕优势资源一体化聚集区建设,优化投资条件,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十六)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坚持以科技创新促进发展的理念,加快建立健全一体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准确把握国内外产业发展态势,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创新主体,支持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研发相结合,提升技术水平,增强资源精深加工能力,深度挖掘资源高效利用潜力。加快制定产业技术路线图,充分发挥产学研一体化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作用,通过委托、联合等方式,集中资源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一体化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抢占技术创新制高点,推进产业链条延伸、产业集群化发展和产业板块技术进步,支撑产业大发展。建立健全技术创新风险投资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大力扶持一体化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改造,改进工艺技术,提高装备水平,优化产品结构,培育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


  (十七)进一步强化人才支撑。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采取校企合作模式,有针对性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依托重点产业和重大科研项目,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和人才团队,造就我省一体化产业发展所需的业务精、技术高、能力强的科技、管理和营销队伍,为“专、精、特、新”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和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创新人才配置机制,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落实鼓励创业、创新、创优的政策措施,营造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氛围,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引导创新型、创业型、管理型人才向一体化企业及相关研发机构流动和聚集。


  五、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为一体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十八)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全面加大快速铁路、高速公路、民用航空、水运通道建设力度,加快建设连接重点工矿区、重化工业区和重点产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的铁路及铁路支线、高速公路通道,提高运输保障能力。抓紧编制和实施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一批物流中心和现代物流园区,尽快建成我省与周边地区的快速、便捷物流体系,确保一体化产业发展对交通、物流等的需求。加快现代水利工程体系建设,结合实施“三位一体”规划,根据优势资源一体化重点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和产业项目布局规划,进一步调整完善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合理布局水源点和建设规模,统筹调配城乡居民用水、农业灌溉用水、工业用水,完善供水管网设施,采取积极有效投融资方式,优先开工建设已经国务院批准的我省水利、生态、石漠化三位一体治理规划中相应骨干水源工程,确保一体化产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加强通信和供电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信息、邮政等基础设施,稳步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发展,提高国民经济信息化水平。根据产业项目和园区规划布局,抓紧修订完善“十二五”电网建设规划,大力推进骨干输电通道和大容量变电站建设,尽快形成覆盖全省的坚强电网。对影响重点产业项目、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的变电站、电网和通信光缆,要加快实施异地搬迁。科学布局天然气入黔工程管线和下载点。


  (十九)加强政策扶持。充分用好差别化产业政策,对一体化项目,审批核准权限在省的,省相关部门要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优先规划布局并优先审批核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优先开展基地和项目规划选址,省环境保护厅要优先办理环评手续,省国土资源厅要优先办理用地预审,省林业厅要优先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省能源局要加快配套煤矿项目建设,保障煤炭供应。需国家审批核准的,省有关部门要帮助项目业主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各地要制定综合政策措施,加大对一体化产业发展的扶持。适时修编土地和城镇等规划,争取国家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等方面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上对优势资源一体化聚集区、企业和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并加快供地进度。对规划在低丘缓坡上的一体化项目,优先安排国家给予我省的开发未利用低丘缓坡试点指标。充分利用各种融资平台和财政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一体化进程。鼓励和支持一体化企业上市融资,发展股权投资,发行企业债券,设立财务公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金融部门要充分用好用活国家有关金融政策,加强对一体化产业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和服务,规范中间业务,实行优惠利率,扩大授信额度,提升授信审批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用足用好国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财税和金融政策,按照国家税收减免规定,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地方政府和部门擅自征收的涉企收费一律取消。


  (二十)加大服务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多部门、多环节联合审批(核准),促进一体化产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切实简政放权,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快一体化项目审批(核准)进度,加快办理产业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规划、环评、用地等审批(核准)手续,采取“一对一”服务、“一条龙”服务等办法,指导帮助完善相关手续,主动为项目落地、建设和投产等环节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六、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优势资源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措施,扎实搞好服务,确保一体化发展顺利推进。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为组长的优势资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优势资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推进优势资源一体化协调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服从大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搞好衔接,积极推进一体化工作在本地本部门的贯彻实施。要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确保落到实处。


  (二十二)强化督促检查。由省政府督查室对一体化产业发展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具体落实到部门。由省目标办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将一体化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由省统计局建立一体化产业统计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统计信息。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要建立一体化产业发展管理和信息平台,开展跟踪监测和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一体化加快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2年9月4日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