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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基因检测技术应用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基因检测技术应用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黔府函〔2015〕210号

税谱®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 ( 黔府发〔2020〕1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支持基因检测技术应用政策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支持基因检测技术应用政策措施
(试行)


基因检测技术是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发展的重大革命。为加快基因检测技术普及惠民,推动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出如下支持政策。


(一)组建网络化基因检测机构体系。支持贵州医科大学与拥有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和相关资质的机构联合,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贵州省基因检测应用示范中心,并落户贵阳综合保税区。鼓励贵州省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与有条件的地区合作建立基因检测分支机构,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的基因检测网络化布局。(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


(二)支持拓展业务空间。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医学检验服务整体外包给具备资质的基因检测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政府采购方式推广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唐氏综合征等遗传性疾病基因筛查;采取政府采购和患者自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针对地中海贫血的遗传筛查和产前诊断、高龄产妇无创DNA检测以及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和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基因检测。依托贵州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建立精准医学中心,运用基因检测技术开展精准医疗和个体化用药,提高治疗有效性和安全性。(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贵州医科大学)


(三)探索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完善基因检测收费标准体系,根据不同类型的基因检测项目,建立多元化收费清单。总结黔西南州兴义市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妇女宫颈癌(HPV)筛查试点经验,探索建立财政补贴、医保报销和个人自付共同承担的基因检测付费机制,适时向全省推广。加快推动治疗药物基因检测、罕见病基因检测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高龄单独两孩孕产妇唐氏综合征等出生缺陷基因筛查享受全免费政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四)支持基因检测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将基因检测机构视同省级科研事业单位,在申报、承担各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时,享受科研事业单位同等资格待遇。支持成立省基因检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制定行业标准,搭建公共平台。支持基因检测机构引入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和创新团队,来黔开展少数民族基因发掘、生物芯片和基因检测仪器与耗材试剂制造、生命科学服务等上下游业务,拓展新业态,培育增长点。推动基因检测数据信息进入云上贵州等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基因检测技术应用与大数据产业融合发展。将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支持基因检测机构创建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协作网向基因检测机构开放。(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


(五)支持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百千万人才引进政策,对基因检测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后,当年给予每位领军人才100万元奖励,配套提供工作场所、必要仪器设备、科研启动资金、工作助手和120平方米住房等条件,解决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医疗保险、出入境及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等问题;第二年、第三年实现预期效益目标的,继续给予100万元奖励。省外高科技人员到我省专职从事检测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项目,且工作期限签订5年以上的,所在地县级政府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10万元。基因检测机构科研人员参与职称评审与岗位考核时,发明专利转化应用情况可折算论文指标,技术转让成交额可折算纵向课题指标。(牵头单位:省人才办;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各有关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六)加大融资支持。引导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重点向基因检测机构倾斜,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共同构建多层次投融资体系。支持基因检测机构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发行股票,或以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等多种形式进行直接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工具,运用银行信贷、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信托计划等多种间接融资方式支持基因检测机构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各有关金融机构)


(七)落实财税扶持政策。贵州省基因检测应用示范中心及其分中心建设项目所需贷款,地方政府可根据年度贴息资金预算安排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将基因检测机构建设作为加快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的重要内容,贵州省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及其各分支机构建设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扶持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基因检测机构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牵头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基因检测技术相关产品进入我省各级政府采购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产品,给予首购、订购、价格扣除、评审加分等政策。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首台(套)基因检测技术相关设备和首批次产品应用给予重点支持。切实减轻基因检测机构行政事业收费负担,凡未列入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不得另行收费,收费标准设置有上、下限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九)加强组织协调。省级层面建立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工作协调小组,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研究解决全省基因检测机构建设和运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基因检测技术相关产品注册、生产、流通和宣传等环节的监管服务,大力营造有利于基因检测机构发展及基因检测技术转化应用的良好环境。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