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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9号
  《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2021年5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21年5月19日

  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按照《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函》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榕人常办综〔2021〕34号)的要求,市政府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市政府现行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市政府决定:

  一、废止2件市政府现行规章(见附件1);

  二、保留并适时修改2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废止的市政府现行规章目录(共2件)

        2.保留并适时修改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共2件)

  

附件1

  废止的市政府现行规章目录

  (共2件)

  一、《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2003年4月16日以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公布);

  二、《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16年1月29日以市人民政府令第67号公布)。

附件2

  保留并适时修改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

  (共2件)

  一、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03〕84号);

  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4〕31号)。【已被《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废止,】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