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版】
(2011年12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公布 2018年6月2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修改)
附件
河南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 目 |
计税单位 |
年税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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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 [按发 动机气 缸容量 (排气 量)分 档] |
1﹒0升(含)以下的 |
每辆 |
180元 |
核定载客人数9人 (含)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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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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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
4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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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
7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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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
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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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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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升以上的 |
4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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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 |
客车 |
中型 |
每 辆 |
480元 |
核定载客人数9人 以上20人以下, 包括电车 |
大型 |
600元 |
核定载客人数20 人(含)以上,包 括电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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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84元 |
包括半挂牵引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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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汽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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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载货汽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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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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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备质量每吨 |
4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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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车辆 |
专用作业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84元 |
不包括拖拉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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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式专用机械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8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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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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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辆 |
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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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 |
200吨(含)以下的 |
净吨位每吨 |
3元 |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 率每1千瓦折合净 吨位0﹒67吨计算;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 分别按照机动船舶 税额的50%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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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吨以上至2000吨(含)的 |
净吨位每吨 |
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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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吨以上至10000吨(含)的 |
净吨位每吨 |
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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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吨 |
净吨位每吨 |
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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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艇 |
10米(含)以下的 |
艇身长度每米 |
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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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以上至18米(含)的 |
艇身长度每米 |
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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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米以上至30米(含)的 |
艇身长度每米 |
1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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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米以上的 |
艇身长度每米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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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动力帆艇 |
每米 |
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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