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公告2012年第10号
)规定,全文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
)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45号)精神,对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的,其改制前拥有的土地房屋产权转让至改制后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时,免征契税。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