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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新地税函[2007]494号 发文日期 2007年10月12日

税谱®提示:2021年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请以最新文件为准。

五家渠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是否征收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印花税的请示》(五地税发[2007]30号)收悉。

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新设立的自己账簿在启用时应计税贴花,因此,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应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