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广州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工程预算单交纳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1994年12月11日 税三(1994)403号
税谱®提示:2021年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请以最新文件为准。
市税务三分局:
你分局税三发字(1994)406号请示收悉。鉴于广州市自来水工程公司预算单含有合同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工程名称及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收费项目、单价、工程总造价、价款支付、结算办法等内容,具有合同效力。因此,对其应按建筑安装合同规定征收印花税时对其他企业具有合同性质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表(单)”也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此复
广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