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莆政综〔2017〕19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9年5月16日 《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莆政综〔2019〕38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2020年12月31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莆政综〔2020〕101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莆政综〔2021〕9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行业协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及《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 (
闽政办〔2015〕143号)精神,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改革,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总体要求,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为我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企业作为标准化活动的主体地位,加强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扶持和指导监督,共同推动标准化事业发展。
(二)统一管理,分工协调。既发挥好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又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在相关领域内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的作用。
(三)创新引领,同步推进。建立各领域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与标准研制同步推进机制,用创新成果提升标准水平,实现创新成果与标准研制和应用的良性循环。
(四)突出重点,稳步实施。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重大技术创新、重大民生工程、公共安全等,加快制定实施先进标准,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与示范推广,带动全市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
三、工作目标
建立起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基本建立起集国内外标准采集、加工、研制和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各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全面开展,标准化成果得到广泛应用,创新一批能够反映国际先进水平和引领国内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掌握产业竞争的制高点,提升莆田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到2020年,由我市企业、科研院校、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累计达到240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秘书处以及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累计达到6项;建立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累计达到40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累计达到6个;培育团体标准累计达到3项;制修订地方农业技术规范累计达到90项;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累计达到1000项;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贡献奖累计达到10项。
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完善工作机制
1.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推动团体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2.放开搞活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增强企业标准创新活力。鼓励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价。
3.鼓励发展标准服务业。支持建立国家(行业)标准远程打印平台。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分析研究、标准信息咨询、标准培训宣贯、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等方面丰富标准化服务内涵。挖掘标准与金融、科技、征信、表彰评比等结合的空间。培育和发展标准化研究、咨询、检测、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
(二)强化标准化基础工作,提升整体水平
1.加强标准战略和规划研究。结合莆田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切合实际的产业或行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加强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标准化研究,积极探索加快标准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研究和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与标准,按产业类别规划未来产业标准体系和标准路线图,主导制定产业关键技术标准,引领产业高端发展。
2.强化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探索建立科技创新、技术标准与产业化的联动融合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鼓励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大力开展标准建设。鼓励技术研发与标准创新同步发展,在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前沿领域制定一批“莆田标准”。
3.推动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联盟、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争取承担更多国内外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增强话语权。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产业联盟依靠自主创新的技术和成果,研制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引领国内外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推动“莆田标准”走向国际,积极争创“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和“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三)加强工业标准化,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推进传统优势产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推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化工、工艺美术、制鞋等传统优势产业以高新化、集约化和绿色化为方向,加大信息化和工业化相融合的标准研制力度,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完善企业技术标准体系,引领企业战略转型。
2.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创新能力。围绕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集群项目和重大工业项目,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工作,重点抓好物联网、互联网、智能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端通信设备、新型光电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等标准化需求调研,加快基础通用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重要产品标准研制,以标准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四)推动农业标准化,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农业规范和农产品供应为重点,加强农田保护、种业发展、农业投入品使用、农兽药残留检测、农产品生产过程及农产品供应等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加快推进农业科研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健全推广现代农业建设标准体系,推动农业产业全过程的标准化实施,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打造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广成功示范经验。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实施。
(五)拓展服务业标准化,实现规范提升
加大标准对服务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力度,将标准化工作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紧贴规划不断拓展莆田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域,大力开展标准研制与实施。重点选择现代物流、金融、政务、商务、信息技术、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和商贸、旅游、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区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开展标准化创新工作,并积极开展宣传贯彻实施。选择一批重点服务行业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提高服务标准的市场适应性,促进服务业与工业、农业的融合,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推进节能环保标准化,助力生态文明
严格执行资源节约、节能减排、能效的强制性标准。开展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环保标准体系研究,引导企业在产品设计、生产、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注重绿色循环。结合区域生态实际,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标准体系,强化环境保护标准的实施、监督和监测工作。加强建筑、工业、农业等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探索能效标杆转化机制,全面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等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大对产能过剩行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引导落后产能的有序退出,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七)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确保有效性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标准运用,促进标准与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行政执法、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工作的有效衔接,保障公平交易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和资源。要加强标准宣贯培训,重点对基础通用标准、强制性标准及与我市主导产业相关的产品标准、节能减排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等进行宣传贯彻。要加大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对标准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机制,保证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和推荐性标准有效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由市政府领导为召集人、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政府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涉及跨部门、跨领域的标准化建设重大问题,推动标准制定实施中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市政府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参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政府扶持和奖励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标准建设和创新,制定促进标准化工作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相关产业、科技、财税、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建立稳定的标准化工作投入机制;加强重大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标准先进性审查,对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给予优先支持。
1.资金扶持
(1)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每项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每项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承担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每项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2)对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指排名前3位),每完成一项,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排名第1位按全额补助、排名第2位按70%补助、排名第3位按50%补助);对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指排名前3位),每完成一项,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排名第1位按全额补助,排名第2位按70%补助、排名第3位按50%补助)。
(3)对制定、修订团体标准(指取得国家标准委登记的团体代号)的主要起草单位(指排名前2位),每完成一项的,分别级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10万元。
(4)对制定、修订地方技术规范的主要起草单位(指排名前2名),每完成一项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6万元。
(5)每承担一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15万元。
(6)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申报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获得“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申报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7)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经验收合格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5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项目的申报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
每年年初,由质监部门对上年各单位获得的成果项目进行审核并汇总后;市财政局根据市质监局审核后的补助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经人大批准后拨付。
2.政策支持
(1)支持标准资源远程投放系统建设,免费为企业提供标准查询和标准文本打印,将系统维护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2)支持企业积极实施“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将人才、专利、技术标准战略融入企业的研究、设计、开发、应用和产业化的全过程。具有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和产品以及技术贸易壁垒等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在科技计划的立项、验收评审、成果奖励工作时,优先予以支持。对标准化研究项目中取得重大成果的可参与莆田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并优先推荐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评审。
(3)支持技术标准战略试点企业参与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符合使用要求的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对开展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试点企业,在认定和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企业信息化建设、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4)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政府质量奖、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等各类品牌创建工作。
(5)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标准化审查,对选择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或项目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产品目录。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编制本辖区标准化发展规划,积极支持企业运用标准化手段提升核心竞争力。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加强重大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标准先进性审查,对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给予优先支持。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
(三)强化标准的实施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产业学(协)会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标准的推广运用,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人身财产安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民生保障、信息化等领域标准实施的监督。要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标准实施的跟踪、评估和反馈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保证强制性标准的权威性和约束性,发挥推荐性标准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四)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坚持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加强对标准信息的综合加工、深度开发,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渠道,为全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标准信息服务。着力加强标准化科研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标准化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和产业联盟健康发展,培育和发展标准化研究、咨询、检测、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
(五)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标准化课程,开展标准化科学研究和高端培训。广泛开展各类标准化培训,建立标准化岗位继续教育制度,努力培育一批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重视培养和引进从事标准化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鼓励各领域行业技术专家加入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充实完善市标准化高级专家库。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
(六)优化标准化发展环境。强化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联动共享机制建设,加强对标准化改革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普及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利用多种途径和渠道,对社会关注、公众关心的重要标准及时进行宣传和解读。深入开展标准化工作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营造人人关注标准、重视标准、使用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