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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2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规定要求,我局对市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8月18日
分送: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局内各单位。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科承办     办公室2017年9月5日印发



附件1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备注

1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湖南省邮政公司娄底市分公司代征地方税费的通知

201537

娄地税发〔2015〕2号

邮政委托代征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执行


附件2

部分条款废止和修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废止和修订条款

1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公告

2016621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修订:第十七条 “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时应提供的清算资料:(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及其附表(见附件),其中附表的选用由各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改为“由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

废止:第三十八条 地税机关将清算鉴证质量评价情况提供给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作为税务师事务所年检的参考依据之一。

2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娄底市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448

娄地税发[2014]6号

废止第十四条中“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5号)”



来源:娄底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