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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部分涉税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部分涉税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和废止失效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 继续执行。

为持续巩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取得的良好成果,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办理涉税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省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部分办税事项全市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通办”是指由南充市各级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在南充市范围内任一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二、“全市通办”的业务范围详见附件1。

三、纳税人在办理“全市通办”涉税事项过程中,其主管税务机关不改变。

四、“全市通办”事项受理,应加盖受理税务机关的印章。

五、本公告自2019年9月5日起施行。



附件:1.“全市通办”业务范围

2.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部分涉税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

2019年9月5日

附件1:“全市通办”业务范围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一、税务登记

1.设立税务登记

2.变更税务登记

3.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4.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5.补充信息采集(包括涉税实名采集)

6.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二、发票办理

7.普通发票代开(自然人)

8.发票验旧

9.存根联数据采集

三、申报纳税(仅限于通过税库银联网方式缴税的纳税人)

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1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12.增值税预缴申报

13.消费税申报

14.定期定额分月汇总申报

15.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查账征收、核定征收)

16.印花税申报

17.车船税申报

18.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19.城市维护建税申报

20.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申报

21.扣缴义务人申报

22.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2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24.申报错误更正

25.申报作废

26.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四、宣传咨询

27.涉税信息咨询

28.表证单书领取

29.宣传资料发放

30.涉税违法信息查询

3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明及维护



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部分涉税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为持续巩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取得的良好成果,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南充市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部分办税事项市内通办。
二、适用纳税人范围
南充市各级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均适用本公告。
三、适用业务范围
按照总局、省局要求,充分考虑当前法律法规、税收征管和信息化程度等综合因素,并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南充市税务局决定将实行“全市通办”的涉税事项对外公告。
四、政策咨询
纳税人需要进一步了解“全市通办”相关事宜的,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