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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取得数月奖金征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取得数月奖金征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2000-01-26 内地税字〔2000〕6号
税谱®提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5号规定,全文废止
乌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个人取得数月奖金征税问题的请示》(乌地税发〔1999〕2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企业或单位本月支付个人以前数月已做挂帐处理的奖金,属按月支付的奖金。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发〔1996〕206号)规定,不能并入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中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