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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政办字〔2012〕37号

税谱®提示:根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 青政字〔2020〕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精神,青岛市承担了“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现将《青岛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青岛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促进青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依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有关工作部署,结合《青岛市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和《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统筹区域经济社会与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等职业教育中心和全国重要的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基地,为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资源支撑。
  二、主要目标
  ——办学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强化政府调控,加大财政投入,优化高职院校功能布局和专业结构,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区域统筹管理体制的突破。加强政策引导和立法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建立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到2015年在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国际化办学等方面实现突破。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立。适应青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到2015年,高职教育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取得突破,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高职教育与青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明显增强。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以及综合职业素养实现全面发展,毕业生就业质量和社会认可度明显提高。高职教育院校办学和专业建设实现质量、结构、特色、效益的有机统一。2012年启动首批10个左右重点专业群建设,到2015年,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国内知名专业品牌。
  ——基础条件明显增强。统筹区域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到2015年重点建成区域性产业急需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中高职实习实训资源共享共用基地、综合性产学研用及就业创业基地和面向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基地等五类基地,完成青岛市职教园区建设,职业教育办学基础条件和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蓝色经济职业教育特色品牌初步形成。新建1所以服务蓝色经济为主的高职院校。通过蓝色经济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到2013年,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初具规模,海洋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增长30%左右。
  三、试点项目
  (一)强化政府统筹和行业指导
  1.建立职业教育与产业对接协作机制,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重点围绕青岛产业发展需求,建立高技能人才供需综合信息平台,对人才供需状况进行动态分析和预警预报。建立专业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联动调控机制,加强对社会、企业急需人才相关专业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引导高职院校调整优化专业布局,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投放的科学性。
  2.制定《青岛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条例》,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和权益,建立健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税收优惠及奖补政策、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中高职学生实习实训保险政府统筹机制等,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二)建立青岛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统筹规划中、高职教育布局,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建立包括技工教育在内的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拓宽职业院校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
  2.积极推进中、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规格定位、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实训实习、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衔接和沟通,探索构建中高职模块化课程体系和弹性学制,形成中高职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3.以蓝色经济专业为主体,根据社会需求,探索采取校校对接的方式,与青岛本科高校合作开展高职教育本科、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教育试点。
  4.根据人才培养需要,适度扩大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和专业覆盖面。支持高职院校在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采取联合挂牌等方式开展深度共建合作,下辖五市都设有高职院校分支机构。
  5.以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为主体,引导院校面向社会、行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
  (三)打造蓝色经济职业教育品牌
  1.加强蓝色经济特色专业内涵建设,进一步增加海洋类专业招生计划,构建具有青岛特色的蓝色经济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打造蓝色经济专业品牌,实现专业人才培养与海洋产业的紧密对接。引导和支持以涉海类专业为主的高职院校深化校地合作,强化社会人员培训等服务功能。
  2.支持中高职院校结合自身优势,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涉海专业的合作办学项目,开发海洋教育特色课程,建设高水平教学、实习实训和技术研发基地。
  3.支持中高职院校面向国内外引进海洋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海洋类师资,加强海洋类专业教学和科研力量。
  4.突出蓝色经济职业教育主题,服务蓝色经济区建设国家战略部署,整合教育资源,新建1所以服务蓝色经济为主的高职院校。支持建设由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参与、以服务于蓝色经济相关专业为主的职教集团。
  (四)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1.依托较为优质的职业教育资源,以专业为纽带,以行业组织、示范院校和骨干企业为主导,加强校企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探索建立行业型、区域型、混合型和特色型等多种性质、多种层次、多种类型的职教集团,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
  2.推进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办学模式,在打造示范型职教集团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创建以产权为纽带,校企深度融合、市场化运作、产学研结合的紧密型职教集团,建立健全董事会领导下的集团公司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形成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的融合体,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实现集团整体上市。
  3.在招生、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建设和教师培训等方面赋予职教集团必要的事权和财权,推动职教集团内部实现实质性融合,促进集团内部学校、企业、行业等成员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4.在职教园区内,将中高职院校按校校合作模式建成紧密合作型职教集团,形成职教资源和人才培养的一体化。
  (五)实施重点专业群建设计划
  1.根据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发展蓝色经济的实际,积极推动由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合作共建专业,按照“扶优、扶强、扶需”的原则,遴选10个左右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重点专业群,优先投入、重点建设,将其打造成为面向青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的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用一体化综合性支撑平台。
  2.强化专业内涵,加快推进专业标准建设,建立企业专家指导和参与课程体系构建、教学团队组建并实施教学等具体工作的常规运作机制,以突出本土特色、培育比较优势为重点,推动院校重点专业群建设,打造国内知名专业品牌。
  (六)深化办学管理体制改革
  1.积极推进建立政府为主导、院校为主体、社会共同参与的高职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和扩大高职院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职务聘任等办学自主权。支持高职院校争取更加灵活的专业设置、招生等政策,增强办学活力。
  2.推动高职院校探索实行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制度。建立由社会相关各方参与的董事会(或理事会)制度,促进职业院校面向市场办学,支持公办职业院校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鼓励职业院校开展股份制办学改革试验。
  3.鼓励高职院校主动服务区(市)经济、产业集群,探索创建职业教育与产业园区联动示范区。支持高职院校与各区(市)政府、产业园区、行业、企业等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共建高职院校二级学院和实训基地。
  (七)深化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指导支持高职院校结合实际探索符合高职教育要求的特色化人才培养模式,引入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开发专业课程,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推广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模式。
  2.逐步建立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建立青岛市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3.强化技能培养,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竞赛项目与学校专业教育有机结合,探索“专科+技师”人才培养模式,争取一定比例学生获得预备技师资格。举办“青岛市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探索在高职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基地,支持高职院校设立“金蓝领”培训基地。
  4.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就业创业教育,突出对学生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
  6.指导高职院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企业职工、军人、农村技术人员专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多样化继续教育,建设一批辐射全省的高技能培训和新技术培训中心,支持院校深化产学研合作,为企业提供人才标准研发服务。
  (八)加强实习实训基地资源共享,推进职教园区建设
  1.加强高职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使用的统筹规划。紧密联系院校主办方和行业企业,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面向现代海洋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若干中高职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综合性产学研用及创业基地,实现全市职业教育实习实训资源集约化、利用最大化。引进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优质资源,建设青岛软件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平台。鼓励院校实习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开放服务,使基地形成一定的自我补偿、滚动发展能力。
  2.在土地征用、资金投入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职教园区建设。创新职教园区建设和运作模式,充分利用各区市、企业、院校的资源,发挥其积极性。
  (九)大力加强高职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
  1.在“青岛高校名师”评选中设立高职院校名师系列,评选青岛高职教育名师;全面推进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争取院校、行业多方投入支持,充分发挥名师在团队建设中的作用,率先在重点专业群中建成高水平的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
  2.建立高职教育兼职教师报酬政府补贴制度。指导院校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机制,协调院校建设行业教师资源库、实现兼职教师资源共享。指导院校建立专业“双带头人”(高职院校专职教师+企业专业人才)制度,重点建设专业群率先聘任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作为重点建设专业带头人,参与实习实训、就业指导等工作。
  3.完善高职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体制,定期组织在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院校领导进行职业培训,探索名校长培养和教育家办学的机制,建立高职院校名师、名校长海外培训基地,重点培育一批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职教名师。
  (十)扩大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1.引导高职院校搭建高职教育国际交流平台,加强与境外教育机构、国际组织合作,学习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职教办学理念、经验和优质教育资源。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方向,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开展创建国际化学院等办学模式改革。
  2.加强教师及管理人员学术交流、合作研究。鼓励院校选派教师赴境外研修、讲学、做访问学者,吸引国际知名的专家学者和学术团队来青工作。积极开发学生交流项目,吸引国外学生来青留学。
  3.加强与德国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结合青岛市中德生态园建设等项目,吸引德国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来青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项目。支持有特色和优势的职业院校与德国优质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建立国外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借鉴德国先进的职业教育模式,探索引进德国先进高职院校来青办学。支持在青高校引进高水平德语教师和德语人才,开设德语专业和开展德语培训。发挥山东文化教育和青岛的地缘优势,支持在青高职院校积极招收德国留学生。
  4.本试点项目涉及的出国考察事宜,由市有关部门单列出国计划。
  四、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为总召集人,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经济信息化委、科技、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试点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试点项目进行总体规划、项目立项、出台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验收考核等,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解决高职院校办学中的困难。各职业院校成立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制定各自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切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以重点专业群建设为平台,建立青岛市政府对试点项目的投入保障机制,通过市财政专项投入引导,形成以举办方投入为主的高等职业教育多渠道投入机制。“十二五”期间,青岛市级财政单列专项经费,面向在青高职院校,作为重点专业群建设及师资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成果奖励、优秀人才培养等有关试点项目的引导资金,为改革试点及高等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
  (三)完善制度保障。根据市各部门职能,结合青岛高职院校实际,组成相关项目工作小组,分工抓好试点项目的落实。积极争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青岛市在高职院校方面的管理权限。研究设立青岛高等教育服务青岛成果奖,对高职院校在改革教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青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给予奖励支持。
  (四)加强研究指导。组建由政府部门、行业企业、高职院校等各方组成的专家指导委员会,成立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加强高等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试点项目的设计、论证,增强试点项目的科学性、严谨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调控和评价进行指导。
  (五)加强督导考核。建立高职教育综合改革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价高职院校办学对经济社会匹配度、贡献度及服务力,督导考核试点成果。实施项目管理,对改革试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和督导,确保试点项目严格按批准的实施内容和进度逐一落实。主题词:教育职业教育方案通知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