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0〕7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
《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鲁政办字〔2019〕76号)精神,推动高等教育更好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八大发展战略”需求,按照“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三种类型,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择优遴选,重点支持部分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实行竞争性动态管理。建立高水平大学建设监测指标体系,按年度对所有高校开展监测评价。对未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监测评价结果超过建设计划内高校的,纳入建设计划,相应退出原建设计划内监测评价结果靠后的高校,建设数量原则上保持不变。
二、建设计划
(一)“筑高峰”建设计划。
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3所驻鲁部属高校,对标国际领先高校,强化“双一流”建设,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在若干学科领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引领带动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冲一流”建设计划。
遴选支持5所左右优势突出的高校,做强优势,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或综合实力进入国内同类型高校前列,建成服务我省“八大发展战略”的标杆大学。
(三)“强特色”建设计划。
遴选支持10所左右优势明显、产业发展急需的高校,强化特色优势,更好服务“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夯实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支撑基础。
三、遴选方式
(一)遴选范围。“冲一流”建设高校和“强特色”建设高校,面向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本科高校进行遴选。
(二)遴选条件。
1.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主要包括高水平学科专业、课程、教研课题和教学成果,在校生质量和毕业生质量等。
2.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国家级人才、高水平青年人才和省级人才以及博士学位教师比例等。
3.科研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重点科研项目,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代表性科研成果等。
4.学校经费保障能力。主要包括办学经费收入情况,社会收入经费情况等。
5.加分项。一是根据教育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结果,对获得B+及以上等级的学科予以加分;二是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予以加分;三是对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予以加分;四是对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给予加分。
具体内容另行公布。
(三)遴选程序。由各高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价,根据遴选条件评价结果,结合国家、省重大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及学校办学特色,分类确定“冲一流”和“强特色”建设名单。
四、建设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推进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日常工作由省教育厅承担。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要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和实施相关工作,明确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高水平大学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明确建设目标与任务。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选择一所国际或国内同类型领先高校,从办学理念、学科专业、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治理体系、质量文化等各个方面全面对标,研究制定学校具体建设方案,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论证后,签订建设任务书。
(三)加大经费与政策保障。实施省部共建,对3所驻鲁部属高校“双一流”建设,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对列入建设计划的省属高校,结合学校建设学科数量,给予一定额度经费支持。在省级学科建设项目和非竞争性省级重大科研计划、平台建设等方面,优先在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布局。对引才用才成效显著的建设高校,给予省级人才工程配额,用于自主培育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下放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岗位评审权,由学校按规定条件自主聘任。建设高校要积极拓展建设经费来源,通过社会服务吸纳社会资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四)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制度,按年度实施监测评价。由省里组织专家或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评价服务等方式,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按建设目标实施中期考核、期末考核和绩效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并纳入省属本科高校年度绩效考核。强化问责,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减拨或停止其支持经费,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责令整改;对期末考核或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减少年度“绩效拨款”经费。
部门解读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0-7-2 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全力建设“双高” 加快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省教育厅负责人就《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6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79号);经省政府同意,6月19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鲁教高发〔2020〕1号)(以下统一简称《“双高”建设方案》),对新时代山东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目标、思路、路径、举措等进行系统设计,这是我省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举措。
《“双高”建设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重大考虑?有哪些创新点?记者专访了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白皓。
问:《“双高”建设方案》出台的背景和出发点、立足点是什么?
白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山东高等教育实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与先进省份相比,我省高等教育大而不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仍很突出,距离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去年我省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作出了“着力推进一流建设”的部署安排。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多次对推进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批示指示,于2019年6月提出了7个方面的改革要求。2020年4月,在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刘家义书记明确提出了“全力建设‘双高’、冲刺‘双一流’”的指示要求,其中“双高”就是指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为此,我们认真研究,积极借鉴北京、上海、江苏等兄弟省份的成功经验,在充分征求全省高校、省直有关部门和省内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如下工作思路:
一是以高水平大学建设为抓手,引领和带动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在全面推进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坚持扶优扶强扶特,遴选部分优势特色突出、产业发展急需的学校,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进行高水平大学建设,力争在内部体制改革上率先突破,在内涵发展上做出示范,在关键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带动全省高校办学质量全面提升。
二是强化高水平学科建设,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学科建设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龙头作用,紧紧抓住学科建设这个“牛鼻子”,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八大发展战略”,集聚优势资源,重点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前瞻布局一批新兴交叉学科,打造一批服务重大战略能力强的学科群。
基于以上两方面考虑,结合我省“十三五”期间“一流学科”建设经验,省教育厅成立专门工作组,研究制定了《“双高”方案》,为未来几年我省高校实现内涵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能。期间,刘家义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李干杰代省长、王可部长等分别对文件内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杰副省长先后4次组织省有关部门和部分高校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研究修改文件。
问:《“双高”建设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是什么?
白皓:(一)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高水平大学建设分为“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三项建设计划,实行分类重点建设、竞争性动态管理。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建设计划、遴选方式和建设措施等。主要有以下6方面创新:
一是实施分类建设。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八大发展战略”需求,按照“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三种类型,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择优遴选,重点支持不同类型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
其中,“筑高峰”计划重点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3所驻鲁部属高校,对标国际领先高校,强化“双一流”建设,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在若干学科领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冲一流”计划重点支持5所左右优势突出的省属高校,做强优势,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或综合实力进入国内同类型高校前列,建成服务我省“八大发展战略”的标杆大学。“强特色”计划重点支持10所左右优势明显、产业发展急需的省属高校,强化特色优势,更好服务“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夯实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支撑基础。
二是创新遴选方式。“筑高峰”计划中,明确提出支持我省3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积极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冲一流”和“强特色”计划,面向省属博士、硕士授权高校,以“自主申报、充分竞争”方式,根据遴选条件评价结果,结合国家、省重大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及学校办学特色,分类确定“冲一流”和“强特色”建设高校名单。
三是突出办学导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八大发展战略”需求,科学设计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研水平、经费保障四方面遴选条件,同时设置加分项。引导高校不但要重视科研水平,更要重视人才培养质量;不但要重视办学基础,更要重视办学成效和经济社会贡献度;不但要重视综合实力,更要重视优势特色。
四是配套支持政策。对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一方面,在省级学科建设项目和非竞争性省级重大科研计划、平台建设等方面,优先布局支持;另一方面,下放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岗位评审权,由学校按规定条件自主聘任;再者,对引才用才成效显著的高校,给予省级人才工程配额,用于自主培育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人才。
五是强化考核评价。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要选择一所国际或国内同类型领先高校,从办学理念、学科专业、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治理体系、质量文化等各个方面全面对标,拟定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签订建设任务书。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对建设高校实施中期和期末考核,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后续经费支持、绩效拨款等挂钩。
六是实行动态管理。高水平大学建设实行竞争性动态管理。建立高水平大学建设监测指标体系,按年度开展监测评价。对未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监测评价结果超过建设计划内高校的,纳入建设计划,相应退出原建设计划内监测评价结果靠后的高校,建设数量原则上保持不变。实行动态管理,优上劣下。
(二)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高水平学科建设分为“高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两项建设计划,同样实行分类重点建设、竞争性动态管理。方案明确了建设思路、建设计划、遴选方式、申报条件、保障措施等。主要有以下7方面创新:
一是实施分类建设。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八大发展战略”需求,对接国家“双一流”战略,按高峰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两类,面向全省高校遴选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
其中,高峰学科建设计划围绕打造学科高峰,对标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和学科评估标准,从省属高校择优遴选10个左右基础力量雄厚、引领未来发展方向的优势学科,实施强化建设。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计划围绕构筑学科高原,适应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突出前沿引领,强化特色优势,从省属高校择优遴选40个左右优势特色学科,实施重点建设。
二是优化建设布局。一方面,实施限量建设。对高峰学科计划,同一学科领域省属高校立项建设数量不超过2个;对优势特色学科计划,同一学科领域省属高校立项建设数量不超过4个(含高峰学科),有效保证学科建设的覆盖面,优化高水平学科结构布局。另一方面,实施分赛道建设。参照省属高校学科建设标准,单独确定驻鲁部属高校建设指标,不占用省属高校建设计划,鼓励全省高校学科分类发展、差异化发展、特色发展;同时,鼓励各高校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确定2~3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积极培育学科增长点。
三是突出建设导向。根据学科发展核心要素,从学科基础、人才队伍建设、高水平成果产出、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人才培养等5个方面,合理设置遴选指标和加分项,坚决破除“五唯”,倡导教学科研并重,注重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强化人才培养质量。引导高校将学科发展方向与重点产业发展紧密对接,将学科建设成效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评价衡量。
四是优化申报资格。方案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具备申报资格:列入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范围,或在全国学科评估中成绩优良;拥有一定数量的国家、省级人才或人才团队;获高水平国家、省教学成果奖或科技、社科奖;承担国家、省重大、重点研发项目等。高水平学科建设面向所有高校开放,不以博士、硕士学位点作为申报前提,鼓励虽暂不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但优势特色明显的高校积极参与高水平学科建设。
五是创新经费支持方式。一方面,高水平学科建设期内,省属高校学科按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由省财政分别予以支持;部属高校学科在省部共建支持经费中统筹安排。另一方面,对未列入本轮建设计划,但今后入选国家一流学科或全国学科评估获A等级的,省属高校学科按建设经费同等标准予以奖补,部属高校学科按一定额度经费予以奖补,激励全省高校学科自主发展、争先创优。
六是强化考核评价。列入建设范围的高水平学科,要编制建设方案,确定建设目标,签订建设任务书。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对建设学科实施中期考核和期满评价。强化绩效问责,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减拨或停拨建设经费,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对期满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减少年度“绩效拨款”经费。
七是实行动态管理。高水平学科建设实行竞争性动态管理。建立高水平学科建设监测指标体系,按年度开展监测评价。对未列入建设计划的学科,监测评价结果超过建设计划内学科的,纳入建设计划,相应退出原建设计划内监测评价结果靠后的学科,建设数量原则上保持不变。实行动态管理,优上劣下,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学科建设新机制。
问:您刚才提到《“双高”建设方案》的遴选条件中,包含了人才培养、人才队伍、科研能力与水平等多个方面,同时还设置了加分项目,突出了办学和建设导向,能介绍一下是基于怎样的考虑吗?
白皓:《“双高”建设方案》对遴选条件提出了基本框架,下步我们将很快印发“双高”遴选通知,遴选通知中会有具体的遴选指标和权重。遴选指标和权重的确定,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落实人才培养根本任务。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职能,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两个指标体系,均对“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相关指标进行了重点设计。其中,高水平大学重点关注高水平学科专业、高水平教研项目及成果、人才培养质量、国际交流合作、国家级和省级人才、博士学位教师及生师比、高水平教学平台等,相关指标权重超过55%;高水平学科重点关注学科发展水平、学位点建设、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级和省级人才、博士学位教师及交流情况、高水平教学平台、高水平教研项目和成果等,相关指标权重也超过了50%。
二是坚持服务社会需求。两个指标体系中,均设置了反映高校和学科服务社会能力的指标,如接受委托或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联合开展的科研项目,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社会培训等。在高水平学科遴选指标中,还设置了“与重点产业发展对接紧密度”“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两个加分项指标,引导高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学科建设。
三是既关注办学能力,又关注办学成效和经济社会贡献度。高水平大学遴选指标中,既关注学科专业、教学科研项目和平台、人才队伍建设等教学科研能力和经费保障能力,又关注人才培养质量、教学科研成果、横向课题和成果转化等办学成效;高水平学科遴选指标中,既关注学科发展水平、学位点建设、教学科研项目和平台、人才队伍建设等学科建设能力,又关注人才培养质量、教学科研奖励、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横向课题和成果转化等学科建设成效。
四是对关键领域拥有突出优势特色的学校和学科优先支持。这种支持主要体现在加分项上。两个指标体系均设置了加分项指标,如高水平大学遴选指标中,对第四轮学科评估B等级以上学科、承担国家级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拥有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等情况进行加分;高水平学科遴选指标中,对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进行加分,同时根据学科与重点产业发展对接紧密度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情况进行加分。
问:今年初,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对规范各类评价工作中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双高”建设方案》是如何落实有关要求的?
白皓:从去年6月份成立工作组到现在印发《“双高”建设方案》,历经一年多时间,期间学习、吸收了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您提到的年初教育部、科技部印发的《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为我们修改完善“双高”计划建设方案、研究制定科学的遴选指标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具体来讲:
一是规范SCI论文指标使用。根据《意见》精神,我们修正了《“双高”建设方案》初稿中关于SCI论文数量和ESI排名的要求,不再把国外检索论文情况作为评价高校教学科研成果水平的唯一条件,也不再以ESI排名作为检验学校、学科发展水平的唯一标准。
二是实行代表作评价制度。《“双高”建设方案》遴选指标体系在考察教学科研水平时,采用了代表作评价方式。比如,在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中,考核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科研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时,采用了“30个代表性创新创业成果”“30名优秀学生案例”“30名优秀毕业生案例”“30项代表性科研成果”“30项代表性成果转化(采用)案例”等,作为有关指标的评判标准;在高水平学科建设方案中,考核学校“高水平成果产出”和“人才培养”时,采用了“10项代表性学科教学科研成果”“10项代表性成果转化(采用)案例”“20项代表性研究生培养成果”等,作为有关指标的评判标准。
三是评价工作突出服务贡献。这点,在刚才介绍《“双高”建设方案》遴选指标和权重的确定时,已经阐述。
问:前面提到《“双高”建设方案》中,要对遴选出的建设高校和学科建立监测评价制度,请问在设计这项制度和具体监测指标方面有哪些考虑?
白皓:正如刚才我提到的,建立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年度监测评价制度,是本轮“双高”建设管理的创新性举措。这项制度开创了国内同类建设项目管理改革的先河,对有效提升“双高”建设水平和质量意义重大。
一方面,通过实施年度监测,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打破了建设项目的“铁饭碗”和“终身制”,建立起了科学有序的竞争环境和优上劣下的发展环境,能够有效激发每一所高校的办学活力,引导、督促全省高校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这一点,是我们实施年度监测的首要考虑。
另一方面,实施年度监测,能对建设高校和学科的改革与发展进行过程性指导。年度监测不同于以往的考核评估,考核评估是结果性评价,对评价目标的过程性变化掌握并不全面;而年度监测则是实时跟踪式评价,能够及时发现建设项目的弱项和短板,并做出针对性应对。这项制度的实施,对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研究制定年度监测指标内容。在遴选监测指标时,要同时考虑纵向发展和横向对比两个方面,从不同侧面去反映高校和学科的建设成效。关于纵向发展,主要是建设高校或学科与自身对比,看看每年在学科专业、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取得了哪些进步;关于横向对比,一方面是建设高校或学科与省内其他高校对比,另一方面是与省外同类高校或学科对比,建设水平怎样?具有多少优势?缩小了多少差距?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