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2-2025年)》的通知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2-2025年)》的通知
青商字〔2022〕4号
各区、市商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商务局,青岛自贸片区航运物流部,高新区经发部:
为进一步激发外贸发展活力,推动贸易与制造、航运、金融多业态深度融合发展,增强竞争新优势,提升口岸集聚辐射功能,持续优化贸易发展环境,推动外贸业务向产业链、数字化、价值链高端化延伸,实现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青岛市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2-2025年)》,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商务局
2022年1月17日
青岛市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2-2025年)
一、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一)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1.优化提升中国(青岛)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效能。支持平台拓展政务、金融、供应链、海外仓等增值服务,构建线上生态系统,推动数据融合、创新融合、产业融合。
2.加强跨境电商示范性主体培育。对获评省级“跨境电商平台” “跨境电商产业园” “省重点培育的公共海外仓”等称号的青岛市外贸新业态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3.积极营造跨境电商发展氛围。支持各类商协会、企业主体举办跨境电商交易博览会、创新创业大赛以及各类人才培训等活动,加快跨境电商人才集聚和培养,积极引导我市优势产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助力外贸企业线上开拓国际市场。对行业协会和企业主体组织举办的跨境电商交易博览会、创新创业大赛以及各类人才培训活动,结合实际支出给予扶持。
(二)支持国际营销体系建设
4.支持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针对不同市场、不同产品设立境外分支机构、零售网点、批发中心、售后维修等营销网络。对商务部认定的国家级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每年奖补100万元,用于为企业提供仓储、物流、售后等支撑保障服务,帮助更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5.支持企业自建独立站或通过国际知名第三方平台进行海外营销。对独立站的建设及运维费用、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海外营销的推广费用给予扶持。
(三)支持市场采购贸易发展
6.推动市场采购贸易健康有序开展。完善即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功能,不断优化平台对企业备案、交易、通关、物流、结算等市场采购贸易全流程的监测,加大对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政策的宣传推广力度,吸引更多外商采购商品。鼓励各类企业主体用好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政策拓展业务,对企业的房租、物流等费用给予补贴,助力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四)支持保税维修业务发展
7.支持保税维修业务监管流程创新。参照上海和天津保税维修业务的创新做法,支持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包括航空航天、船舶、精密电子等目录内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探索开展保税维修再制造、翻新业务。
8.探索拓展进境保税维修复出口业务产品范围。在总结项目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断探索进境保税维修复出口业务产品范围。探索开展进境再制造业务。
(五)支持离岸国际贸易发展
9.吸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龙头企业集聚。对标世界知名自由贸易港,设计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扶持政策,根据新引进企业和存量企业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的综合贡献情况给予支持。
10.加大对离岸贸易的金融支持力度。结合企业对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等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鼓励支持各银行优化金融服务,基于客户信用分类及业务模式提升审核效率,依照展业原则为企业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支持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
(六)支持新型易货贸易发展
11.支持易货贸易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在传统国际贸易模式基础上,探索人民币计价结算,开展货物、服务、技术、知识产权等互通的新型易货贸易模式场景创新。鼓励企业探索真实贸易背景下以人民币计价和轧差结算的新型易货贸易形式。
12.支持对外开放平台先行先试。支持青岛自贸片区、上合示范区先行先试,为区内参与新型易货贸易的企业提供海关、外汇、税务、金融等便利化服务,推动新型跨境易货国际贸易常态化发展。
二、全面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13.支持服务贸易品牌建设。对商务部牵头新认定的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商务部牵头新认定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4.支持服务贸易平台建设。支持平台为服务贸易企业和机构提供人才培训、信息共享、贸易促进、政策研究、云众包等公共服务,对平台的建设运营费用,每年每个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的扶持。
15.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市场。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参加境内外服务贸易类重要展会,对接国际优势企业资源,加速融入全球服务贸易价值链。
三、着力发挥港口对贸易的集聚辐射作用
16.推动港口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用好自贸试验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等对外开放平台优势,支持青岛自贸片区联合山东港口集团,在原油、铁矿石、橡胶等大宗商品领域引进一批贸易头部企业,打造全市大宗商品贸易产业集聚区,推动青岛自贸片区外贸进出口实现跨越发展,争取实现年均进出口增量500亿元。
17.推动港贸融合发展。发挥港口对贸易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提升临港经济的产业链和供应链,用好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吸引更多贸易主体落户青岛,加速青岛港向贸易港、枢纽港转型升级。
四、大力促进贸易产业融合发展
18.加快推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巩固提升特色产业优势,充分发挥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对产业和贸易的集聚作用,为外贸创新发展提效赋能。对商务部认定的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每年奖补100万元,用于基地的自主品牌建设、对外宣传推广、抱团开拓国际市场等费用。
19.强化制造业创新对贸易的支撑作用。支持制造业企业对研发、生产、物流等关键环节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与外贸业务加速融合,培育一批工贸一体企业,打造具有持久创新力和竞争力的外贸企业群体。
20.支持制造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引导支持中小制造企业利用国际知名展会拓展市场,扩大出口规模。在重点市场举办“青岛制造”展览推介,推动制造业中小企业“抱团出海”,加速本土品牌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21.用好进口贴息政策推动产业发展。鼓励市场主体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现代海洋产业等产业链,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进口,支持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加速提升对外开放平台能级
22.支持青岛自贸片区贸易创新发展。鼓励青岛自贸片区探索对外贸易的新路径、新模式、新机制,推动青岛自贸片区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围绕试点任务进行创新,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提升竞争新优势。支持“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航空物流超级货站”项目建设,提高机场国际进出口货物运输组织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建成国内领先的“区港联动”货物集散中心。
23.支持上合示范区贸易提升发展。鼓励上合示范区面向上合组织相关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经贸合作,推动上合示范区对上合组织相关国家、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进出口规模和质量“双提升”,进出口增速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六、积极构建贸易金融保险服务体系
24.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推出“青融e”综合金融服务产品,对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白名单”外贸企业,在满足基本授信准入条件前提下,支持各银行机构与税务、外管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综合运用数字技术为企业量身打造信用贷款,外币融资利率根据企业业务量给予不同程度的费率优惠。开展汇率避险推进专项行动,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化解汇率风险。
25.推动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优化本外币支付结算方式。支持各银行机构与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平台进行对接,指导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相关市场主体开展跨境本外币收付服务,降低跨境结算成本。结合跨境保税电商贸易方式特点,探索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收付汇流程,减少汇兑成本,加快资金流动。
26.进一步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支持外贸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助力企业提升防范国际市场风险能力。
青岛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印发
来源:青岛市商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