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全文废止】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全文废止】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税谱®提示:根据《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14号》规定,全文废止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 (
财税〔2016〕36号
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来源:财政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