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7号
发布时间:2021-12-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的要求,结合税务征管实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对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日常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网维护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9116

青国税函〔2009522

2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10423

青国税函〔2010176

3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2015917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对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发布清理结果。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有利于税务机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为税务行政相对人降低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建设。因此,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积极开展日常清理,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的有关要求,以公告的形式及时发布清理结果,确保税务机关规范执法,便于税务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3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