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部分条款废止】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部分条款废止】
苏地税规〔2015〕6号 2015.12.7
税谱®提示:根据《 江苏省地税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苏地税规〔2016〕6号)规定,附件1、附件2失效废止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要求,我局对2014年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 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