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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区个人房产租赁税收地段等级及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区个人房产租赁税收地段等级及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金地税政[2005]113号 2005-11-24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公布2011年税收(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规定,2011年1月17日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市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因市区地段繁华程度变化及营业税起征点的提高,市局决定调整市区个人房产租赁税收部分地段等级及征收税率,现将调整后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综合征收率。出租用于商业经营、办公用房、仓库等,征收率调整为12%;出租用于住宅,征收率调整为4%。
二、核定租金收入及等级税额。
一级路段核定每平方米年最低租金收入350元,按42元/平方米/年征税;二级路段核定每平方米年最低租金收入292元,按35元/平方米/年征税;三级路段核定每平方米年最低租金收入233元,按28元/平方米/年征税;四级路段核定每平方米年最低租金收入175元,按21元/平方米/年征税;五级路段核定每平方米年最低租金收入117元,按14元/平方米/年征税;六级路段核定每平方米年最低租金收入92元,按11元/平方米/年征税;七级路段核定每平方米年最低租金收入58元,按7元/平方米/年征税;八级路段核定每平方米年最低租金收入33元,按4元/平方米/年征税;九级路段核定每平方米年最低租金收入13元,按1.5元/平方米/年征税。
三、路段等级调整如下:
(一)江北范围:
1、解放东路(新华街-明月街),从一级调为二级。
2、通渠巷、后街,从二级调为三级。
3、中山路(回溪街-明月街)、八一北街(人民东路-中山路),从三级调为四级。
4、体育路(荷塘巷-游泳巷)从四级调为六级。
5、将军路(后街-胜利街)、飘萍路(中山路-胜利街)、迪耳路(凤山街-五一路)从四级调为五级。
6、解放西路(五一路-双龙北街)、双龙北街从五级调为六级。
7、人民西路(凤山街-环城西路)从五级调为七级。
8、雅堂街,从六级调为五级。
9、环城西路(迪耳路-长山路)、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东关大桥)从六级调为七级。
10、人民西路(凤山街-五一路)从七级调为六级。
11、后丰路从八级调为七级。
12、兰溪门地块(不含已列举路段),解放东路(胜利街以东)定为四级。
13、胜利街(胜利街与桂林街中间部分),芙峰街(环城北路以南),同升巷、青山巷、站前区主街外区域、今飞小区定为六级。
14、高井巷、太阳城、保险巷、骆家塘区块主街、昌平街、常平路、北苑小区、双龙大桥下二侧、游园街、常德巷、佳音街、旌孝街、石榴巷、酒坊巷、下沿路、曙光路、工人路定为七级。
15、梅园街、桃花路、栖凤街、翠秀路、道院塘、青春路54弄、郑岗山弄、桥兴路、鼓楼里、花园路、金瓯路定为八级
(二)江南范围
16、兰溪街(宾虹路-液化汽公司)由四级调为二级;
17、宾虹路(八一南街-玉苑街)由三级调为二级;
18、长宁路(下官桥路-楼中街)由四级调为三级;
19、宾虹路(义乌街-八一南街)、双龙南街(双溪西路-宾虹路)由五级调为四级;
20、八一南街(双溪西路-东莱路)、宾虹路(义乌街以东)由六级调为五级;
21、双龙南路(宾虹路-环城南路)、双溪西路(双龙南街-婺州街)、亚峰路、阳光路(八一南街-天一街)、永康街(双溪西路-宾虹路)、丹溪路(八一南街-义乌街)、婺州街(双溪西路-宾虹路)、义乌街(宾虹路以北)由七级调为六级;
22、婺州街(双溪西路以北)、丹溪路(义乌街以东)由八级调为六级;
23、李渔路(双龙南街-浦江街)由九级调为七级;
24、李渔路(浦江街以西)由九级调为八级;
25、八一南街(东莱路以南)、环城南路(洪坞桥-八一南街)由六级调为七级;
26、宾虹路(浦江街以西)由七级调为八级;
27、高畈街由三级调为四级;南苑路由五级调为六级;
28、雅苑街、文苑街、双馨路(浦江街-婺州街)、广苑路定为六级;
29、义乌街(丹溪路-城南路)、兴学路、婺州街(李渔路以南)、丹溪路(双龙南街以西)、双馨路(婺州街-双龙南街)、兰溪街(李渔路以南)定为七级;
其他路段按原规定等级执行。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